在(2020)京行终348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块块装(北京)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中,北京高院认定:诉争商标标志由汉字“块块装”构成,汉字经过艺术化设计,一笔一画均由方块拼接而成。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系建筑物的设计、咨询等服务以及平面美术涉及等与装修、装饰无关的服务。“块块装”并非固定搭配的短语,结合诉争商标的设计,“块块装”可以被理解为“一块一块地拼装、装修或装饰”,但这种表述并非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的同业经营者对于服务特点的常用描述方式。故诉争商标并非对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特点的直接描述,具有固有显著性,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