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电子公司)、广东建业显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业公司)、广州建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公司),原审被告王玉海、湖南德浩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浩公司)、缔佳宝胜(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缔佳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的(2020)粤73知民初134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