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前修订后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为船舶提供岸电、船员接送、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输电、供电、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