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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标知产—商标撤三答辩可以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哪些|商标|商品|答辩_十象新闻

  • 作者: 十象商标顾问 发布时间:2024-01-12 14:24:49
  • 摘要

    如果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提出了商标撤三申请,该怎么办挽救呢?做撤三答辩时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下面京标知产为大家介..._十象网

  • 如果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提出了商标撤三申请,该怎么办挽救呢?做撤三答辩时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下面京标知产为大家介绍一下。

    京标知产—商标撤三答辩可以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哪些|商标|商品|答辩_十象新闻图
  • 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 一、如何避免商标撤三1、在申请注册时,以按需申请为原则。在业务范围涉及或相关的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如果在不具有使用可能性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商标,后期可能就会面临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从而被撤销的情况。

  • 2、在使用商标时,保存好相关使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包装、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的使用情况等。

  • 3、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无法投入使用时,收集、整理好相关抗辩证据。

  • 二、提供可以商标使用证据主要有

  • 1、产品资料

  • 商标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菜单、价目表、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商品/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 2、交易文书、文件资料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服务有联系的交易文书或文件资料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电子商务经营的交易单据或者交易记录、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 3、广告、宣传资料

  • 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 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展会印刷品及其他资料、工牌、指示牌和背景牌等处用于指示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使用。

  • 4、其他证据

  • 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或鉴定机构及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 三、需要注意的是

  • 1、上述证据均需要显示规范的商标图样/文字以及使用时间。

  • 2、使用人需要是商标权利人或经权利人授权的人。

  • 3、使用在指定或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

  • 4、使用地点在中国境内,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商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或提供的相关服务。

  •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关键词:商标商品答辩文书注册商标]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toRight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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