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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法院支持OPPO公司要求环宇维修店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1:44:45
  • 摘要

    ”注册商标标识的纸皮箱等材料,对电视机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屏幕、配件等不同程度翻新,经重新包装后在闲鱼APP以“正品、原装小米电视机”的名义对外销售牟利。公安机关现场起获更换了液晶面板及包装、外部配件的假冒“

  • ”注册商标标识的纸皮箱等材料,对电视机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屏幕、配件等不同程度翻新,经重新包装后在闲鱼APP以“正品、原装小米电视机”的名义对外销售牟利。公安机关现场起获更换了液晶面板及包装、外部配件的假冒“

    麻章区法院支持OPPO公司要求环宇维修店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图
  • 同时,由于OPPO公司只提供了公证费及购买产品支出的凭证,但是并没有对环宇维修店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环宇维修店因此获得的利润进行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麻章区法院综合考虑了OPPO公司商标知名度、环宇维修店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OPPO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认定环宇维修店应赔偿OPPO公司6000元。

  • 原告沈阳某股份有限公司系博林特电梯配件供货商,为专业从事博林特电梯配件销售、控制板维修的技术型企业,2003年取得“博林特”及“BLT”注册商标,2011年“博林特”注册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公司及其产品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系销售电梯及电梯配件公司,该公司收购二手的博林特电梯配件,经维修后使用博林特注册商标并以原厂正品名义进行对外销售。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被告抗辩其符合商标权用尽原则,主张不构成商标侵权。

  • 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认为,原告是“博林特”及“BLT”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被告将收购的二手博林特电梯配件进行维修改造的商品,已经变更了品质、参数、规格、功能等要素而成为新的产品,并不符合商标权用尽原则指向的产品范围,在此情况下,应排除商标权用尽原则的适用。而被告经过维修再次以原厂正品名义销售,仍标注博林特注册商标,但品质、性能等已与正规出厂的全新商品存在差异,商标权人对该部分配件的品质无法管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维修翻新过的商品后,产生的对该品牌商品的认知后果仍将由原商标权人负担,因此该种行为构成对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环宇维修店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因此,麻章区法院支持OPPO公司要求环宇维修店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诉讼请求。

  •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消息,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诉廉江市廉城环宇通信设备维修店(以下简称环宇维修店)商标侵权一案在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审判决环宇维修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OPPO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000元。

  • 而环宇维修店在明知OPPO商标已经具备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销售OPPO商标的侵权产品,从主观上具有恶意攀附驰名商标商誉的恶意,并且已经造成消费者对市场主体及产品来源,或者对原告、被告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与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行为特征是“商标使用行为”。因此,不能对所有“回收旧手机维修翻新后销售的行为”一概入罪。

  •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治疗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 而环宇维修店并不能证实被控侵权的数据线商品拥有合法来源或获得合法授权,因此,其销售行为已经侵犯了OPPO公司对涉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 为统一认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曾在2008'>2008年9月10日的波士顿代表大会上就广受热切关注的产品修复和回收利用中的知识产权权利穷竭问题公布了Q205决议。针对二次流通商标权穷竭问题,AIPPI认为:对于商标商品的维修和小调整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商品重要部件的变更和复制构成侵权,循环利用如果是在首次投放市场后发生改变或受损害的产品,商标权人可以基于法律原因反对本商标产品的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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