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重庆、武汉等地抓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4:58:19
- 摘要
民警在重庆、武汉等地抓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产销各类假冒品牌涂料、油漆的窝点1处、销售门市5处,查获各类品牌假冒涂料产品及其包装材料9000余套,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民警在重庆、武汉等地抓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产销各类假冒品牌涂料、油漆的窝点1处、销售门市5处,查获各类品牌假冒涂料产品及其包装材料9000余套,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深入推进“百日行动”,成功捣毁一个跨多省市的产销假冒商标及其商品的犯罪团伙。办案民警在重庆、武汉等地抓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产销各类假冒品牌涂料、油漆的窝点1处,以及销售门市5处,查获各类品牌假冒涂料产品及其包装材料9000余套,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以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抗诉的意见认为:1.被告人陈某勇与网络经销商苏某乙并非市场流通、货物交易过程中的买卖关系,陈某勇为苏某乙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进行了犯意授意,并对商标及商品种类的制造确定及资金支持提供了帮助;2.陈某勇收到假冒商标的洁具后,将其用于工程项目中并非“买假用假”,并非商品流通环节中的购买者、使用者,而是指使苏某乙制造完成后再销售给消费者,是苏某乙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并导致错误判决被告人陈某勇无罪。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深入推进“百日行动”,在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的统一部署下,经过长达10个月的缜密侦查、合成作战,全面调查取证,全链条破获“0805'>0805”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一举捣毁一个跨多个省市的产销假冒商标及其商品的犯罪团伙。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重庆公安打假部门侦破一制售假冒伪劣涂料案,获公安部贺电表彰。该案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涂料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扣押假冒伪劣涂料1.4万余桶,涉案价值8700余万元。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重庆公安打假部门侦破一制售假冒伪劣涂料案,获公安部贺电表彰。该案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涂料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扣押假冒伪劣涂料1.4万余桶,涉案价值8700余万元。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2年4月16日,富川县人民检察院对生产窝点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由于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案情复杂,在广西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贺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先后远赴广东、四川以及广西相关地市,对涉案骨干成员、假冒商标供应人员以及销售人员进行收网。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勇因工程施工使用的需要,经帅某甲向网络经销商苏某乙提出购买假冒品牌商标的商品并达成合意,通过询价、选样、订货、支付定金、验货、提货等环节,购入并在施工中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苏某乙与陈某勇之间,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市场流通、货物交易过程中的卖方和买方的关系,苏某乙制假卖假,陈某勇买假用假,陈某勇的行为不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对其定罪处罚于法无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勇无罪。
近日,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重庆公安打假部门侦破一制售假冒伪劣涂料案,获公安部贺电表彰。该案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涂料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扣押假冒伪劣涂料1.4万余桶,涉案价值8700余万元。
9月21日,封面新闻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重庆公安打假部门侦破一起制售假冒伪劣涂料案,获公安部贺电表彰。该案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涂料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扣押假冒伪劣涂料1.4万余桶,涉案价值8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