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德国和日本商标审查制度的变迁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10:52:36
- 摘要
考察德国和日本商标审查制度的变迁可知,两国均实现了从异议程序“前置”向“后置”的转变,并相应地调整了商标审查的范围。在商标审查模式的选择上,日本更倾向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采用全面审查模式,而德国更倾向于商标注册效率的提升,采用部分审查模式。本文通过对德国和日本商标审查制度及实践的比较研究,分析并总结两国商标审查制度中的可供借鉴之处,为我国商标审查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建议。
考察德国和日本商标审查制度的变迁可知,两国均实现了从异议程序“前置”向“后置”的转变,并相应地调整了商标审查的范围。在商标审查模式的选择上,日本更倾向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采用全面审查模式,而德国更倾向于商标注册效率的提升,采用部分审查模式。本文通过对德国和日本商标审查制度及实践的比较研究,分析并总结两国商标审查制度中的可供借鉴之处,为我国商标审查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建议。
但是,对于新型商标(包括动态商标,三维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和位置商标、部分立体商标等)及对领土延伸至日本的马德里申请,既无法适用早期审查程序,也无法适用快速通道审查程序,只能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审查。
商标图样商品和服务清单优先权文件(优先权文件的核证副本必须在日本商标申请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需要将首页翻译成日语)
在日本,可注册文字商标、标志商标、三维形状商标、运动商标、全息图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或位置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可直接向JPO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或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日本。日本实行“一商标一申请’,即申请人必须为每件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指定与该商标相关的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指定必须按照政令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但不视为规定了商品或者服务的相似范围。
日本商标申请,必须要有商标注册委托书才能进行申请。申请人应提交能够表明申请人名称和地址的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
需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日本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期限的缩短,日本特许厅已发布公告,宣布于2023年4月1日暂停快速通道审查程序,但对于2023年3月31日以前的商标注册申请,符合快速通道审查要求的,仍会自动进入快速通道审查程序。
当申请的日本商标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时,日本专利局将正式批准该商标为注册商标,并向商标申请人颁发日本商标注册证书,以表明该商标正式受到法律保护。
适合注册日本商标的主体要求还是比较宽松的,日本货其他国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是团体等都是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的。只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然后按照规定来注册商标即可。现在日本还可以申请加速审查,如果符合相关的规定,那么快速申请商标也同样是有保障的。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商标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或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
在注册之前我们首先要将国内商标注册为国际商标,然后向各个国家发出申请。最开始的时候我选择了通过马德里体系在日本注册商标。
2023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对《商标法》进行扩充,全文共有10章101条,修法力度之大,修法内容之广,前所未有。其中,“优化商标确权程序,完善注册审查制度”涉及新增和实质修改法条多达33条,不仅涉及程序规则,也涉及实体规则改变,凸显了商标审查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针对我国现行商标审查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通过对德国和日本商标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探索和借鉴其制度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对我国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的优化提出了修法的建议。
日本本身就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等,所以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进行商标注册。而且现在在日本可以注册商品商标,同样也可以注册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防御商标等。而且日本是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在日本注册日本商标是可以使用到文字、图形,也可以使用到全系商标、动画商标或者是声音商标等等,商标分类还是比较多的。
日本商标的异议期为注册发行公报发布之日起两个月,若异议请求成立,则撤销该注册商标,若异议请求不成立,则申请商标的注册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