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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22:30:12
  • 摘要

    争创驰名商标对中国名牌来说既是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取生存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与方式,同时也是用名牌开拓占领市场,不断成熟壮大的必由之路。

  • 1996年8月14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一条指明: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因此,我们可以初步界定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并享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保护的商标。而且在企业日常行为中“驰名商标”的称号的使用将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一般而言只有自己获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证并颁发了有关证书的商标才能冠之以“驰名商标”的称号,才能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否则,不论企业的品牌本身市场信誉怎么样,也不管其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设计和策划其商标,均只是普通的品牌,只能按普通商标对待。

    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图
  • 当然反过来说,应当认识到作为驰名商标,其本身应当经过了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极高的信誉度并且为消费者所认可、所熟知的商标。比如说国外的可口可乐、奔驰、劳斯莱斯,我国的茅台、红塔山等都分别是国内外有名的驰名商标,它们不仅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和信赖,而且均已成为一种市场最高信誉度的象征。

  • 对中国名牌来说,争创驰名商标特别是世界级的驰名商标是企业最高的家当和梦想。驰名商标给中国名牌带来的无形资产是无可比拟的。据我国权威的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布的1996年中国最有价值的品牌结果显示,“红塔山”品牌价格高达332亿元,位居国内众多名牌之首;“长虹”品牌价值为122.1)8亿元,位居第二位;“海尔”品牌为77.36亿元,位居第三位。驰名商标其价值远远超过了企业现有的所有有形资产的总和,带给了企业无穷的发展潜力,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可持续发展潜力。难怪世界驰名商标可口可乐的总裁敢于夸口说,可口可乐哪怕现在破产了,但凭可口可乐这块牌子同样可以东山再起。

  • 驰名商标不是普通的品牌商标,它有着极其强大的市场影响力、领导力、生存力、支持力和保护力。不但为名牌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和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非常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促进企业不断地自我创新,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因为有了“红塔山”的驰名商标,红塔山集团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高达160亿元,相当于整个香烟业的五分之一的规模,实现利润达到全行业的77%。“长虹”的销售规模相当于全国电视机、录像机等行业的22%,且每年销售规模均在以5%的速度不断上升。

  • 因此,争创驰名商标对中国名牌来说既是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取生存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与方式,同时也是用名牌开拓占领市场,不断成熟壮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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