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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连续十年实施“生态绿城”建设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35:24
  • 摘要

    “高起点保障美丽常州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如加快《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黄建平说。

  • “高起点保障美丽常州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如加快《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河道管理'>管理条例》《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黄建平说。

    常州连续十年实施“生态绿城”建设图
  • 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徐圃青看来,《条例》作为常州市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本法,将为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常州生态文明建设。

  •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出台了该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这也是全国首部对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 “2022年,常州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精准管控增蓝天、协同治理保碧水、全域防控护净土,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市环境质量实现新的历史突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忠华表示,新的一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深化“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城市,持续厚植现代化常州的美丽基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常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专门成立了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平说,在《规划》之前,常州已经实施了《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专项行动方案》,从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两湖”创新区生态修举等十大方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提升。在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徐州市贾汪区和常州市金坛区开展首批省级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大力实施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5大类59个工程项目。全面推进生态河湖建设,开展重点河湖污染防治与退圩还湖还湿工程。扬州等沿大运河地区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同文化遗产保护、沿线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相统一,规划高颜值生态廊道建设,建设江苏“美丽中轴”。

  • 其次是优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中轴。如围绕长江、太湖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针对重污染天气和臭氧打好蓝天保卫战。同时,推进武进生态保护引领区、新北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示范区、京杭大运河常州段生态长廊等治理示范区、溧阳“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亮点建设工作,为长三角生态中轴增添“常州特色”。

  • 为促进长江大保护,打造常州沿江保护发展特色,新龙生态林以“林”为核心,以森林、湿地、湖泊、水系构筑多样融合的自然生态系统,营造自然和谐野趣的城市森林微度假目的地,并呈现原生态的森林气势,整体构建了“一带两片三廊”空间结构的滨江生态绿带。

  • 据悉,《条例》是常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对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 以“增核、扩绿、连网”为核心,常州市连续十年实施“生态绿城”建设,打造市区大生态空间,开展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相较普适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立法,《条例》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立法内容,突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较好体现了生态优先和系统治理理念,在立法思路和立法理念上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创新性。”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柏松表示,《条例》充分结合常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对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与管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范,明晰各方职责,细化监管措施,将为常州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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