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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3:06:49
  • 摘要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有效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有效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图
  •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续展其商标的有效期限。办理续展手续后,商标权人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六个月申请续展,每次可以续展十年,无需缴纳续展费。

  • 商标注册是不能加急的,正常出受理书都得三个月左右,商标注册时间一般都在一年左右。注册商标一般需要的时间: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

  • 5.核准注册:在公告期间,若是没有人对提出异议,或有异议经答辩不成立的商标,越南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将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并不是从商标申请之日起算,而是从商标被核准使用的使用期限的起始日开始起算。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到注册商标申请被核准,有一段时间间隔。在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之前,商标申请人可以使用商标,但不应标注“注册”或® 字样。

  • 不论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通过复审,商标注册部门核准后予以公告。复审被驳回的,商标申请进入商标评审环节。申请人对评审的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部分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对部分驳回的商标不进行复审,无需提交分割申请,商标局会自行对商标进行分割处理。查询是否存在前一轮转让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在本次商标转让之前,拟转让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前一轮的商标转让。如拟转让商标是由转让人从其他方处受让获得的,则应核实前一轮转让是否已经完成,即是否已核准公告。如建议将受让人其拟使用的商标图文与合同(或附件)中拟转让商标的图文以及商标局网站上披露的转让人的商标图文进行对比,确认是否一致。

  •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 温馨提示: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注册前务必对商标进行仔细查询。

  • ①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人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并经其核准注册以后,取得商标权,该商标为注册商标。

  • 商标公告是指国家商标局将已经批准注册的商标在《商标公报》上予以公开,供公众查询,以对是否有近似的商标或存在其他问题进行监督。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公告期为3个月,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对此有异议,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此时,申请人才可以开始使用该商标。

  • (一)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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