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除烟草等特殊商品外,我国并未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一定要注册

除烟草等特殊商品外,我国并未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一定要注册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54:10
  • 摘要

    除烟草等特殊商品外,我国并未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一定要注册,因此,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应标注“注册”或® 字样。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处以罚款。

  • 除烟草等特殊商品外,我国并未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一定要注册,因此,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应标注“注册”或® 字样。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处以罚款。

    除烟草等特殊商品外,我国并未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一定要注册图
  • 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在我国除了烟草等行业必须注册商标以外,其他行业可以不注册商标,但是只有通过核准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 此外,2021年1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内容也涉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使用商标的相关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在中国销售的进口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以商标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烟草和人用药品。这两类商品上市销售必须有,没有强制要求其他商品注册商标。

  •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电子烟产业链在生产制造、销售、许可、进口等各个环节均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如果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企业,未在中国获得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将不得进行相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进口到中国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同样必须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 我国《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在中国,目前除了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其他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专用权,别人如果使用你这个商标的话,是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而且未注册的商标可能被他人抢注,一旦你使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你再使用就有可能面临侵权的风险。所以,创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注册商标。

  • 2020年4月15日,《商标法》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电》,规定:充分运用法治精神,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空间,有效规范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促进注册商标注册常态化订单商标和规范化自我。

  •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该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标准》延续原有关规定,对于将卷烟包装整体进行注册的商标进行豁免规定。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商标注册人在使用卷烟商标时进行了其他改动,仍需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查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药品、烟草属于此类。(来自商标法第六条)

  • 根据2010'>2010年3月2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烟产品应当使用注册商标,使用和管理适用烟草制品商标使用管理规定。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电子烟产品,应当通过技术审评,并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