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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公司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广告宣传行为是否侵犯了景田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9:43:48
  • 摘要

    2021年6月,梅州市中万宝珠江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将梅州市诚钧庄广告公司、金玉来祯公司起诉,以李某英实际控制的梅州诚钧庄广告公司在诉讼中居然答辩称“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建议法院抓紧拍卖土地用于偿还借款”。如此急切要求急切侵占公司“君豪廷项目”可见一斑。

  • 2021年6月,梅州市中万宝珠江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将梅州市诚钧庄广告公司、金玉来祯公司起诉,以李某英实际控制的梅州诚钧庄广告公司在诉讼中居然答辩称“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建议法院抓紧拍卖土地用于偿还借款”。如此急切要求急切侵占公司“君豪廷项目”可见一斑。

    百润公司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广告宣传行为是否侵犯了景田图
  • 第一,关于百润公司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广告宣传行为,连凯公司在其平台的相关宣传推广行为是否侵犯了景田公司的涉案驰名商标权益。

  • 实践中,个别生产经营者不在提高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上下工夫,而是挖空心思寻求驰名商标认定,并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将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作为促销手段,在商业活动中大肆宣传,辜负了消费者的信赖,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这一规定的,将处以十万元的罚款。应当注意的是,本条第五款只是禁止生产经营者通过宣传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方式进行市场推广,但并不禁止其对自己的商标进行合法的广告宣传。

  • 该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一内容是2014年开始施行的《商标法》中新增的,这也就导致了以前铺天盖地的“中国驰名商标”广告销声匿迹了。

  • 一、百润公司生产销售涉案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广告宣传行为是否侵犯了景田公司的涉案第3407468号“百岁山”驰名商标权益

  • 正值疫情爆发期间,李某英故意不让梅州市诚钧庄广告有限公司偿还在兴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利息。这样港商黎先生的金玉来祯公司君豪廷项目就会有被处置的风险。

  • 自2013年《商标法》修订后,驰名商标作为保护商标不受侵害的事由,已摆脱荣誉属性,回归商标保护本质,遂禁止将驰名商标作为荣誉,在产品包装、店铺装潢、产品广告等物料上进行宣传。

  • 因此,只有在商标的申请注册、使用发生纠纷的时候,才需要认定一方的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这是国际通行做法。然而,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在我国实施过程中,部分企业误将驰名商标当作一种荣誉称号,将广告效应作为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直接和主要目的,商标权的保护却成了一种辅助功能,这种做法明显偏离了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初衷和立法本意。

  • “克丽缇娜”“CHLITINA”于2011'>2011年11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当事人系从事美容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其与商标权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突出其所经营品牌的知名度,当事人委托他人设计制作了含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宣传海报,并将其在电梯口和店内张贴。

  • 我国《广告法》规定了广告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基本原则。结合驰名商标个案认定、处于变动状态的性质,广告发布的时空与驰名商标被认定的具体时空可能不一致。用曾经被认定过的驰名商标做广告吸引消费者可能带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结果。正因如此,《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构成了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综合其他情节,最终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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