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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7:18:53
  • 摘要

    记者注意到,破产清算的是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但从商标来看,天府可乐的商标已经在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旗下,后者是一家成立约4年的新企业。

  • 记者注意到,破产清算的是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但从商标来看,天府可乐的商标已经在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旗下,后者是一家成立约4年的新企业。

    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图
  •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多个“天府可乐”“天府神泉”“天府百柠”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餐饮住宿'>餐饮住宿、教育娱乐等;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申请的多个“天府可乐”商标状态则已显示为无效。

  • “(天府可乐集团)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今日中午,天府可乐发布《声明》称,天府可乐集团作为最初注册的公司已于2018年将品牌、商标、配方和生产等逐步移交传承至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

  • 在天府可乐的公告中,也对此做出了解释,表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司主体为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其作为天府最初注册的公司,在历史发展中已完成了它的使命,并早在2018年,将天府可乐品牌、商标、配方、生产等逐步移交传承至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因此本次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

  • 当日,天府可乐也在官方微博回应此事,表示“关于近期网上流传的‘天府可乐破产’的言论,我们必须给予回应,我们还在,未来一直都在。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司主体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是作为天府最初注册的公司,早在2018年已经将天府可乐品牌、商标、配方、生产等逐步移交传承至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因此本次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目前,天府可乐天猫官方旗舰店仍在运营。

  • 此外,2021年1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内容也涉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使用商标的相关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在中国销售的进口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 但就在大家都开始缅怀曾经与天府可乐的共同回忆之时,天府可乐却紧急出来辟谣了破产的消息称,此次破产传闻系一次乌龙事件,申请破产的公司已不再拥有天府可乐的品牌、商标、配方,前述事项已移交至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

  • 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在我国除了烟草等行业必须注册商标以外,其他行业可以不注册商标,但是只有通过核准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 我国商标法规定,除了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兽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其他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

  •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以商标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烟草和人用药品。这两类商品上市销售必须有,没有强制要求其他商品注册商标。

  • 早在2018年,该公司就已将天府可乐品牌、商标、配方、生产等逐步移交传承至新公司,因此本次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

  •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电子烟产业链在生产制造、销售、许可、进口等各个环节均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如果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企业,未在中国获得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将不得进行相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进口到中国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同样必须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 1月4日,天府可乐发布了“致所有天府朋友们的一封信”,其中澄清:本次破产清算的公司主体为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其作为天府最初注册的公司,在历史发展中已完成了它的使命。早在2018年,该公司就已将天府可乐品牌、商标、配方、生产等逐步移交传承至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因此,本次破产清算并不会影响天府可乐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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