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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十万个为什么”注册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5:06:27
  • 摘要

    一审法院判决:一、某出版社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某书店停止商标侵权;二、某出版社公司发布声明,消除影响;三、某出版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一审判决后,四川某出版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 一审法院判决:一、某出版社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某书店停止商标侵权;二、某出版社公司发布声明,消除影响;三、某出版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一审判决后,四川某出版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十万个为什么”注册商标图
  • 一、某出版社公司、某书店停止侵害商标权、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某出版社公司发布声明,消除影响;三、某出版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万元。

  • 目前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已向几十家出版社发出律师函,其中11家被告上法庭,侵权出版社主要是因为使用了属于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注册的商标“十万个为什么”。四川天地出版社终审败诉,安徽科技出版社、云南教育出版社、华夏出版社皆在一审中败诉。另有三起案件一审开庭,剩余四起案件正在诉讼中。

  • 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认为,涉案商标注册之后四川某出版社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之前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且书中的相关表述构成虚假宣传,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 冯杰表示,官司还要继续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十万个为什么”注册商标作为经典案例,已经写入国家《商标审查审理指南》。我们对承认侵权愿意主动下架(侵权图书)的出版社,会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相互讨论彼此的利益关切,对不承认侵权并且拒绝下架侵权图书的出版社则选择拿起法律武器。

  • 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主张,“少年儿童出版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家专业儿童出版社,旗下“十万个为什么”图书品牌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保护,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出版的图书封面突出使用“十万个为什么”字样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 冯杰表示,最大的难题是侵权出版社的“拖延战术”。将近100家出版社涉嫌仿冒出版图书《十万个为什么》,涉及擅用商标、拼凑内容的各类出版社数量非常多。面对严格的司法程序,若再采用拖延战略,维权的过程将会是难上加难。四川天地出版社的案子就打了两年多,整个过程很漫长。

  • 涉案图书名称、图书封面、销售图片及描述中均使用了“十万个为什么”字样。书中有“《十万个为什么》是影响几代人的经典读物,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本”等表述。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认为,涉案商标注册之后四川某出版社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之前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且书中的相关表述构成虚假宣传,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十万个为什么”并非问答式科普图书的通用名称。同时综合考虑少年儿童出版社注册“十万个为什么”商标,实质是将图书名称作为商业标识使用;图书名称可以脱离图书内容而基于出版者的出版行为产生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具有独立的属性和保护的价值等情形,法院认定“十万个为什么”作为图书名称,发挥了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故天地出版社使用侵权标识的行为,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

  • 2021年6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天地出版社立即停止侵犯少年儿童出版社享有的第1708'>17085619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天地出版社对此不服,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后经二审审理,法院判定天地出版社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于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将天地出版社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主张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对此,天地出版社辩称,“十万个为什么”是科普类图书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而且其使用行为并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也不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

  •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天地出版社等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天地出版社在其京东旗舰店首页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刊登声明,消除因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影响,并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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