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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4:40:43
  • 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等相关精神,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进入我市网约车客运市场,现发布萍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通告,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等相关精神,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进入我市网约车客运市场,现发布萍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通告,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江西萍乡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图
  • 截至目前,萍乡市已有滴滴出行、帮邦行、及时用车、万顺叫车、斑马快跑等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较去年增加1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451本,较去年增加201本;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3087本,较去年增加279本。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和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运输证的数量仍在持续增加。

  • 截至目前,萍乡市已有滴滴出行、帮邦行、及时用车、万顺叫车、斑马快跑等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较去年增加1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451本,较去年增加201本;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3087本,较去年增加279本。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和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运输证的数量仍在持续增加。

  • 7月3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决定》)印发实施。《决定》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为落实《决定》要求,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 什么是网约车呢?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我们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而网约车其实就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

  • 日前,江西省萍乡市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的通告。通告指出,目前萍乡市网约车运力趋于饱和,受疫情影响,流动人员呈大幅下降趋势,市场需求未完全恢复,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做好经营风险评估,避免盲目进入市场,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 在您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照营运性质进行投保。请您及时到交通运输'>运输部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避免产生相关法律责任。

  • (一)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人员和车辆,应当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予以10000~3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一)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人员和车辆,应当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运输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予以10000-30000元的行政处罚。

  • 蓝鲸TMT频道6月21日讯,日前,江西省萍乡市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的通告。通告指出,目前萍乡市网约车运力趋于饱和,受疫情影响,流动人员呈大幅下降趋势,市场需求未完全恢复,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做好经营风险评估,避免盲目进入市场,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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