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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4:19:45
  • 摘要

    李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坚持商标网上公共服务的“应上尽上”,目前已有37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同时还通过中国商标网向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缴费、公告、咨询、电子送达、裁文公开、注册证明公示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商标确权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李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坚持商标网上公共服务的“应上尽上”,目前已有37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同时还通过中国商标网向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缴费、公告、咨询、电子送达、裁文公开、注册证明公示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商标确权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图
  • 补菌意为补充有益菌,比如酸奶、活菌片、益生菌制剂等,只有有活性的益生菌才能发挥作用。很多人忽略了一些注意事项:比如大部分活菌需要低温存储,不能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冲泡的温度也保持在37°左右。另外,很多活菌是不耐胃酸的,在胃里就被胃酸杀死了,没有办法活着到达肠道发挥作用。因此,应该选择采用了包埋技术的活菌补充类产品。

  • 补菌意为补充益生菌,平时吃些酸奶、活菌片、益生菌制剂等都属于补菌的方式,但想要肠道有益菌的数量得到有效增加,达到调节肠道菌群的目的。一些注意事项千万别忽略:活菌不耐高温,比如大部分产品需要低温存储,不能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冲泡的温度也保持在37°左右。并且活菌进入人体后,容易被胃酸和胆汁杀死,因此就要选择采用了包埋技术的产品。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收到比较理想的调理效果。

  •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李昶介绍,长期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充分发挥“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信息优势,坚持商标网上公共服务的“应上尽上”,目前已有37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同时还通过中国商标网向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缴费、公告、咨询、电子送达、裁文公开、注册证明公示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商标确权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李昶介绍:长期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充分发挥“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信息优势,坚持商标网上公共服务的“应上尽上”,目前已有37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同时还通过中国商标网向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缴费、公告、咨询、电子送达、裁文公开、注册证明公示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商标确权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法院判决主文载明,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字母顺序、整体视觉效果上相似,两商标若共存于医药制剂、医用伤口包扎物等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消费者产生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来源相同或具有一定联系的认知,引起混淆误认的发生,因此,两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 有的人一早了解到了肠道菌群的重要性,生活中也会食用些酸奶、可冲泡的活菌制剂等这类的补菌产品。不过补菌可是有“讲究”的,再好的产品也有注意事项。大家一定要谨记:活菌怕热,所以冲泡水温最好不要超过37℃,冲好的活菌制剂要立即食用,减少活菌在空气中久置,避免其失去活性。还有在挑选产品时,也要注意是否是经过“包埋技术“处理的,因为活菌也不耐酸碱,容易被胃酸和胆汁所损耗。

  • 原告不服被告上述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原告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企业,引证商标一至三具有极高的显著性和独创性,经过在中国长期、持续使用和广泛宣传,在第5类“医药制剂”等商品上已经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应当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第三人在明知原告已经享有驰名商标的前提下申请注册商标,构成对引证商标一至三的复制和摹仿。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造成原告驰名商标的淡化,误导相关公众并严重损害原告的驰名商标权益。根据2014'>2014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诉争商标应予宣告无效。

  • 本报讯6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李昶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充分发挥“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信息优势,坚持商标网上公共服务的“应上尽上”,目前已有37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截至今年5月底,商标注册业务的网上申请率已经达到99.45%,网申用户数量达到2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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