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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与被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2:57:44
  • 摘要

    1.转让权。指商标权人依规具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条件和标准,出让给别人的权利。它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开展处罚的反映。在中国,商标权的出让关键有二种方式,即合同转让和承继出让。

  • 1.转让权。指商标权人依规具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条件和标准,出让给别人的权利。它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开展处罚的反映。在中国,商标权的出让关键有二种方式,即合同转让和承继出让。

    再审申请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与被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图
  • 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认为,被告等在商品及包装、广告'>广告宣传、销售使用“LAFEIMANOR”、“拉菲庄园”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损害其驰名商标荣誉;南京某酒业公司、南京拉菲庄园公司伪造产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南京某酒业公司等七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原告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有多枚“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等商标,对所述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被告使用“巢州大牌档”、“巢州大牌檔”等被控侵权标识,构成对原告涉案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因为餐馆门店的招牌、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大牌档”及线上有类似宣传标识,安徽省原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安徽合淝大牌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拥有“大牌档”“南京大牌档”商标权的南京大惠(以下简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侵权。

  • 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法务团队,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在中国起诉南京拉菲庄园公司等七家公司,并向七被告提出合计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亿元。

  • 今年5月,南京大牌档的所有者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合肥两家餐饮店“合淝大牌档”、“巢州大牌档”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存在侵犯其商标权、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两份判决书中判决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胜诉。

  •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律师认为,南京大牌档的运营管理公司大惠公司注册了“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等多枚商标,商标所有人对该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 大惠公司认为,其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有多个“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等商标,对所述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各被告使用“巢州大牌档”“巢州大牌檔”等被控侵权标识,构成对涉案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从判决书来看,在这场商标纠纷中,南京大惠胜诉在“大牌档”是其合法有效注册商标,权属无争议。虽然被告巢州方曾申请“巢州大牌档”商标,但因标识相似问题不予核准注册。而且当事者都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类,属于相同类似服务。

  • 律师认为,南京大牌档的运营管理公司大惠公司注册了“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等多枚商标,商标所有人对该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 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原告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有多枚“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等商标,对所述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各被告使用“巢州大牌档”、“巢州大牌檔”等被控侵权标识,构成对原告涉案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因为餐馆门店的招牌、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大牌档”及线上有类似宣传标识,安徽省原巢湖市巢州大牌档饭店、安徽合淝大牌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拥有“大牌档”“南京大牌档”商标权的南京大惠(下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

  • 近日,南京玄奘寺吴啊萍供奉日本战犯一事引起众怒。而在其供奉的战犯中,有一个名叫谷寿夫,竟还被查出曾被人申请注册为商标。

  • 再审申请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2016)最高法行再34号】

  • 法院的逻辑是原告已经取得“大牌档”系列商标,他人使用“大牌档”即为侵权。法院同时认为,南京大惠“大牌档”系列商标具有识别功能是其长期使用宣传的结果。

  • “大牌档”这一名称被全国众多餐饮企业所使用,如果它们并没有使用“南京大牌档”的商标图案,只是店名或企业名称中有“大牌档”字样,是否就涉及对南京大牌档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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