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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注册商标争议程序的特点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8:56:59
  • 摘要

    (1)申请主体不同。(2)适用对象不同。(3)法定期限不同。(4)申请事由不同。(5)受理机关不同。

  • 目前微信公众号总数已经超过1500万,在各个地区和领域都存在一批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垂直公众号,其中不少已经成为公司核心资产,估值以亿万元计,这些公众号名称已经广为人知,具备品牌效应。名称问题也因而变得更加重要且敏感。

    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注册商标争议程序的特点图
  • 天津商标买卖'>天津商标买卖法庭审理了首例声音商标民事案、首例以许可费认定损失数额的侵害技术秘密刑事案等一批标杆案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天津首例适用《天津市商标买卖保护条例》的商标买卖行政案件;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天津首例商标买卖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 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程序以及商标异议程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 (1)申请主体不同。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而不当注册商标的撤销请求人可以为被请求撤销商标注册人之外的任何人,甚至可以直接由商标局依职权撤销;商标异议的请求人则为任何人。

  • (2)适用对象不同。被争议的商标和被撤销的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被异议的商标是初步审定并公告但尚未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必经程序,但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及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不是必经程序。

  • (3)法定期限不同。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商标异议的时间为自该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当注册商标的补正请求时间则不限。

  • (4)申请事由不同。注册商标争议的理由是在后注册的商标与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其理由不能与核准注册前已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提出异议的理由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某一规定。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的理由是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第真1条、第12条的规定,或是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其注册,或者是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

  • (5)受理机关不同。争议必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为行政终局裁定。异议则应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既可以由商标局依职权决定,也可以由他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为行政终局裁定,但对于由商标局作出的决定,商标注册人还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

  • 前述的商标费用仅仅指欧盟政府收费,并未包含代理服务费。第二,不管是一标多类还是一标一类申请,商标申请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就行。第三,欧盟商标审查周期较短,费用经济实惠,申请欧盟可以在28个成员国进行保护,但是英国已经脱欧了,所以欧盟商标的保护范围并不包括英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个人觉得很大,就我个人而言,每次做项目,想到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查询下能不能买商标,如果商标不能买卖或已被买卖,那么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不单止免费帮别人宣传,还有机会被别人诉告侵权,严重的还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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