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8:48:41
- 摘要
商标印制单位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是具体贯彻和落实《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范商标印制行为的具体措施。
26
<.18%3>
生活装
<.2%3>
金牛区兰亭服饰经营部
<.12%3>
汕头市雅裕实业有限公司
<.68%3>
奥丝雅芬
<.68%3>
175/80B
<.88%3>
使用说明、纤维含量
<.08%3>
/货号52645B
中小企业是创新最活跃的市场主体。马宪民介绍,广东积极完善商标买'>商标买卖质押融资的扶持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来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商标买'>商标买卖质押融资方面,我们力求实现三个覆盖——覆盖所有商标买'>商标买卖门类、覆盖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覆盖全省各地市。”
商标印制单位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是具体贯彻和落实《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范商标印制行为的具体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核查制度。在承印商标印制业务时,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刷业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凡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予以承印,否则应拒印。
(2)商标印制存档制度。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Ⅱ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账。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人社会。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2年。
(3)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清点数量和登记台账。该制度可以保证印制的商标出入正确,不发生疏漏,以避免违法印制的商标进入市场。
(4)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是指对印刷中产生的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使其流人社会。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杜绝废次商标标识流人社会的现象,保护商标使用人的合法利益。
商标印制单位不按《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审查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而擅自承印依规定不能印制的商标,或者擅自承印违反规定承印条件的商标,或者不按规定健全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和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l万元以下的罚款。商标印制单位违反第7条规定承接印制业务,且印制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商标印制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恶意申请不仅可能遭遇驳回,还可能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恶意抢注商标既影响了商标注册的正常秩序,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商标如果仅仅是注册而没有投入实际使用,更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流失,因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