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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湖南明确商标权利边界依法优化营商环境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8:41:50
  • 摘要

    湖南法院网讯近日,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行为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送来锦旗,感谢该院在审理其与岳阳楼区某烤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挽回了该公司的商誉和损失。

  • 奇瑞公司应诉表示,吉尼斯公司的指控无事实依据。吉尼斯公司负有举证证明涉案巡演活动是由奇瑞公司组织实施的义务,但在本案当中,吉尼斯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据证明该事实另外,奇瑞公司提供的证据证实涉案巡演活动是由某策划及会展公司组织实施,与奇瑞公司并无实际关联。奇瑞公司的代理律师说,因此无论涉案巡演活动是否构成侵权均与奇瑞公司无关。

    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湖南明确商标权利边界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图
  •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朱派宣这样“好运”。2021年11月26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开庭并当庭宣判,邹先生经营的“邹鱼匠青花椒鱼火锅”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向上海万翠堂赔偿共计3万元。判决结果出来后,邹先生把自己店里所有含有“青花椒”3字中的“青”字各种方式遮挡,“每天开门做生意都感觉提心吊胆的。”

  • 来源:湖南法院

  • 湖南法院网讯近日,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行为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送来锦旗,感谢该院在审理其与岳阳楼区某烤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挽回了该公司的商誉和损失。

  • 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第20214703号“么子烤肉”文字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提起注册申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包括餐厅、饭店、餐馆等,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7月27日止。

  • 岳阳楼区某烤肉店于2017年向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80000元加盟费,约定该店合理使用“么子烤肉”文字注册商标,2017年9月后,双方因故终止了加盟关系。2018年3月开始,岳阳楼区某烤肉店提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26330347号“么之”文字注册商标并持续经营。

  • 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岳阳楼区某烤肉店擅自使用“么之”商标并进行恶意注册的行为侵犯其商标注册权,为此,向岳阳楼区法院起诉请求,请求判令岳阳楼区某烤肉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岳阳楼区某烤肉店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服务类别相同,其在加盟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期限届满后仍在其经营场所外部及内部装饰、服务号牌、餐具等显著位置,使用与原告享有专用权的第20214703号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么之烤肉”标识,甚至门店墙壁上写有“么子烤肉”文字标识,已构成对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的侵权。经多次调解未果,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岳阳楼区某烤肉店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湖南么子小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第20214703号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相应损失。

  • 据悉,本案系对在后注册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明确界定注册商标权利边界的商标纠纷案件,该案的判决充分维护了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在“第26330347号‘么之’商标无效宣告案”中,国家商标局同样认为,“么之”构成对“么子烤肉”近似,极易构成混淆,2020年9月8日,该局商评字[2020]第0000232762号裁定书裁定,对争议注册商标第26330347号“么之”商标宣告无效。

  •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 买商标'>买商标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买商标'>买商标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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