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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最高法院拒绝修改Lucky诉Marcel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8:28:38
  • 摘要

    在索托马约尔大法官的一致意见中,美国最高法院拒绝重新定义排除范围,在商标争议LuckyBrandDungareesInc.诉MarcelFashionGroupInc.一案中驳回了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

  • 有情人终成眷属,鸳鸯不是棒打的。近年,我国不断加强对只是产权的保护和宣传意识,品牌建设环境一片大好。所以,哪写处在创业初期的有志人士,七夕约会之时,也别忘了给自己的产品寻找一个合适的商标,让它也不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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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国家商标买卖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电子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申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查看。

  • 在索托马约尔大法官的一致意见中,美国最高法院拒绝重新定义排除范围,在商标争议LuckyBrandDungareesInc.诉MarcelFashionGroupInc.一案中驳回了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第二巡回法院的意见试图将判决扩大到公认的问题排除和索赔排除,从而创建了一个称为“防御排除”的新类别。最高法院裁定,只有在满足排除问题或排除要求的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排除抗辩。因此,被告无需对所有可能的辩护进行诉讼终结,而这可能会大大增加诉讼成本。

  • 该纠纷源于服装公司Lucky和Marcel之间的三轮长期诉讼。第一轮比赛始于2001年,当时Marcel起诉Lucky涉嫌侵犯Marcel的GETLUCKY商标。双方于2003年签署了和解协议,其中Marcel释放了其侵权索赔。

  • 但是在2005'>2005年,Lucky发起了第二轮诉讼,起诉Marcel和Marcel的被许可人涉嫌侵犯Lucky的商标。Marcel提出反诉,指控Lucky再次侵犯了Marcel的GETLUCKY商标。Lucky最初提出驳回Marcel的反诉,因为Marcel在2003年的和解协议中释放了其GETLUCKY索赔。然而,地方法院拒绝了该动议。幸运者选择不重审时提高辩方,陪审团认为幸运者侵犯了马塞尔的商标。地方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禁止Lucky使用GETLUCKY商标,但未解决Lucky对包含“Lucky”一词的其他商标的使用。

  • 2011年,Marcel提起了即时(也是第三次)诉讼。在这种情况下,Marcel辩称,Lucky使用其自己的商标包含“Lucky”一词侵犯了Marcel的GETLUCKY商标。这些指控与2005'>2005年提出的指控不同,后者针对的是Lucky使用特定短语“GetLucky”,而不仅仅是“Lucky”一词。幸运最初赢得了简易判决,认为马塞尔(Marcel)2011年的要求被2005'>2005年诉讼中的最终判决所禁止。第二巡回法院推翻了裁决,发现2005'>2005年的最终判决并未禁止2011年的索赔要求,因为它们是新的,换句话说,在2011年诉讼中提出的侵权要求是在最终判决解决了侵权之后产生的。

  • 经还押后,Lucky撤职,因为2003年和解协议禁止了Marcel的论点。地方法院同意,但第二巡回法院再次推翻,裁定应排除被告提出未提起诉讼的辩护,该辩护应在满足四个标准时提早提出:

  • “(i)先前的行动涉及对案情的裁决”;“(ii)先前的行动涉及同一当事方”;“(iii)在先前的诉讼中主张或可能主张了抗辩”;和“(iv)地方法院酌情得出结论认为,排除辩护是适当的。”

  • 在推翻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时,最高法院重新认可了传统的判决书类别:(1)排除问题,防止对先前案件中实际裁定并为判决所必需的问题进行减刑,以及(2)要求排除理由,防止当事方提出可能在先前案件中提出但未曾提出的问题。最高法院暗中拒绝第二巡回法院的“新的”辩护排除测试,要求“任何此类辩护排除都必须至少满足问题排除或要求排除的结构。”

  • Lucky和Marcel同意不存在排除问题的权利,法院很快放弃了主张排除权利会阻止Lucky在此处提出和解协议的论点。“从根本上说,《2011年行动》涉及不同的标志,不同的法律理论和不同的行为,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因此,2005'>2005年的诉讼并非源于实际事实的核心,Lucky未能在2005'>2005年提出和解协议并不妨碍它在这里这样做。

  • 法院的观点不是革命性的,因为它重申了第二巡回法院以外其他地方的法律现状。但是,法院确实质疑排除是否可以完全适用于抗辩,除案情之外的其他因素(成本,争议金额等)可以决定提出哪些抗辩。法院将这一问题保存了另一天,满足了排除测试的“索赔身份”分叉。

  • 尽管法院的判决未解决实质性商标问题,但法院指出,既判原则在“商标背景下具有特殊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商标的可执行性和商标之间混淆的可能性常常取决于随时间变化的外部事实。”因此,尽管法院的意见可能暂时结束了当事双方长达两个十年的争端,但当事双方之间仍可能存在诉讼。

  • 与2014年相比,一审中商评委因显著性问题导致败诉的案件比例由5%上升到6%,其中部分案件涉及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问题。商评委和人民法院的主要分歧在于商评委对于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的商标的审查,较多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情况,慎重考虑该标志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是否损害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举证要求上明显高于法院。

  • 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韩女士,申请续展买商标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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