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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标专家着作:小米起诉西安碑林数码产品商标侵权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8:01:02
  • 摘要

    大气商标名字不能生搬硬套,商标的名字作为给到消费者的第一张名片,第一印象也是十分重要,我们不能

  • 大气商标名字不能生搬硬套,商标的名字作为给到消费者的第一张名片,第一印象也是十分重要,我们不能去生搬硬套别的比较著名的品牌名字,这样会大大的影响我们商标的好感度,让客户觉得我们的商标是一个模仿、抄袭的商标,所以我们的商标起名千万不能刻意模仿那些大牌商标。

    买商标专家着作:小米起诉西安碑林数码产品商标侵权图
  • 3、可以用作企业宣传,获得更多关注,更有利于餐饮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之前北京的金三元酒家推出一个户外广告,目的是宣传其菜式-扒猪脸,广告词具有相当的震撼力“荣获国际金奖,世界首例申请菜肴专利”,吸引了众多关注,成为许多人茶前饭后议论的焦点。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其先后于2011年4月28日、2012'>2012年7月7日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8228211号、第8911270号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种类均为第9类,包括电源适配器、数据线、手提电话、头戴耳机等。原告享有的买商标专用权均处在法律保护的注册有效期限内。上述买商标在原告的手机、耳机、路由器、电视等商品中被广泛使用,因其深具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无数好评,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但随着原告“小米”系列产品的火爆热销,市场中出现了大量仿冒原告品牌与买商标的数据线、耳机、移动电源等商品,此类侵权产品大量投入市场进行销售,给原告的生产经营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小米公司称,被告西安市碑林区某数码产品经营部所销售的电源适配器、同步数据线商品,突出使用了与原告上述买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系侵权产品。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商誉与经济损失。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买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5000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判令被告在《中国买商标报》刊登道歉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等。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解决。

  • (来源:西安晚报记者:刘晓云)

  •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五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二至五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五并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可与引证商标二至五相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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