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的人都不知道商标秘密:外观设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35:41
- 摘要
121%的人都不知道商标秘密:外观设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法》里面明确的规定,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及其他法律的要求。其合法性审查主要体现为违反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这种不良影响是对价值观、道德观等不正面形象,影响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及带来负面影响。
一、外观设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1、确定外观设计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商标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商标时向商标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商标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2、确定外观设计商标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3、将外观设计商标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商标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商标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商标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商标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商标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侵权不成立。
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外观设计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二、商标权人住所地是否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
有关第一个争议问题,是因为《民事诉讼法解释》对信息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有特殊规定。因为信息网络侵权的特殊性,民事诉讼法突破了“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将被侵权人住所地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一般是原告,这样,原告住所地法院也具有了信息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网上抽签降低了申请人的注册成本,缩短了商标审查工作周期,有助于商标审查提质增效”,商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网上抽签系统按期上线,商标局成立专班,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仅一个多月就完成了法律论证、软件设计、系统测试及服务器压力测试,顺利实现网上抽签功能。商标注册同日申请从现场抽签改为网上抽签,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这是商标局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又一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