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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都看过商标:电器注册“优乐美”商标被驳,援引唐代名篇起诉知产局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27:09
  • 摘要

    马云都看过商标:电器注册“优乐美”商标被驳,援引唐代名篇起诉知产局

  • 《规划》提出,坚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和双循环发展大局,从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商标买卖保护和运用合作、强化两个合作区和“双城联动”、推进国际合作等3个方面重点推进,力争将粤港澳大湾区商标买卖交易博览会升级为国家级展会暨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标买卖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示范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商标买卖国际合作高地建设,特别是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新一轮综合改革试验,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构建商标买卖生态体系,带动全省商标买卖改革创新,服务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马云都看过商标:电器注册“优乐美”商标被驳,援引唐代名篇起诉知产局图
  • 但是现在,她购买的23800的物料都还没用完。“一天才卖300多,还要付房租、人工、水电。”生意做不走了,文莉愁眉苦脸。

  • 江西省的吴先生申请将用于奶茶的“优乐美”商标注册在抽油烟机等商品上,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于是,吴先生将国家知产局诉至法院,并援引唐诗证明“优乐”早已属于固定词汇,不宜过度保护。今天(4月9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商标法院开庭审理。

  • 2015年6月,吴先生申请将“优乐美”商标用于空气净化装置和抽油烟机、电风扇等商品。此后,奶茶“优乐美”所属的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驳回了吴先生的申请。吴先生于是将国家知产局诉至法院。

  • 吴先生起诉称,该公司申请注册的“优乐美”是使用在电器等商品上,与喜之郎公司使用在饮料上的“优乐美”商标,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商品。“优乐”一词最早出自于唐代柳宗元的《桐叶封弟辩》中,“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可见“优乐”是早已存在的规定词汇,不宜过于保护。因此吴先生起诉要求国家知产局重新作出决定。

  • 国家知产局表示,喜之郎公司的“优乐美”商标已为公众熟知,且自2011年开始,依据《商标法》被认定按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原告申请的优乐美商标,与喜之郎公司的“优乐美”商标高度近似,因此商评委出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驳回原告申请。

  • 作为第三人参加庭审的喜之郎公司表示,2006年该公司推出“优乐美”产品后,聘请人气歌手周杰伦作为广告代言,在全国各大电视台播放,让全国消费者知晓。吴先生申请的优乐美商标,已经在实际中使用,且在广告中均出现周杰伦的头像与照片,但吴先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其聘请过周杰伦代言。上述行为可以表明吴先生傍名牌和混淆市场的恶意明显。

  • 经过一小时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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