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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吸一口凉气商标秘密:刚刚!国知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商标、集成电路布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21:52
  • 摘要

    倒吸一口凉气商标秘密:刚刚!国知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商标、集成电路布

  • 2014'>2014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该条款中“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主要是指以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其他不正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倒吸一口凉气商标秘密:刚刚!国知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商标、集成电路布图
  •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买卖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说明中提到,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商标工作的影响,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商标局发布了《关于商标、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和《与疫情相关的恢复权利手续具体问题解答》(见国家商标局网站“局公告”、“政策解读”栏目),现补充说明如下: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纷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出台限制人员聚集、暂停营业和延迟复工等防护措施。为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恢复权利手续,在当事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关期限并导致其权利丧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 2020年2月20日,国家商标局网站发布了“与疫情相关的商标个人申请办理收费减缴请求相关问题解答”。

  • 解答中提到,近日,有商标申请人反映,在办理收费减缴请求备案时,因所在单位尚未复工,无法提交相应收入证明材料。现就该问题解答如下。

  • 问:疫情期间,个人申请人在办理商标收费减缴请求备案时,因所在单位尚未复工,无法提交相应的个人收入证明材料,该如何处理?

  • 答:根据《商标收费减缴办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未提供所在单位等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的,不予批准商标收费减缴请求。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个人所在单位等因受疫情影响未复工,无法开具年度收入证明的,个人在办理费减备案时,可以仅提交声明,告知其无法提交年度收入证明的原因,并承诺所告知的收入情况属实。对于疫情期间收到的个人费减备案请求,国家商标局将按照告知承诺制进行审查。

  • 来源:IPRdaily综合自国家商标局网站

  • 最后是采取法律措施。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四种:协商调解,请求行政调处,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救济。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买卖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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