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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怒不已商标秘密:哪些商标行为应撤销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10:27
  • 摘要

    恼怒不已商标秘密:哪些商标行为应撤销

  • 原标题:宁河区:当好全市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7月1日召开的宁河区深学笃用天津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河区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好生态立区、制造强区、乡村兴区、惠民福区四条路径,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河,当好全市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恼怒不已商标秘密:哪些商标行为应撤销图
  • 至此,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五项商标纠纷均已有新进展。宁德时代的“防爆装置”商标维持全部有效,“集流构件和电池'>电池”商标维持部分有效;除此以外的三项涉诉商标,中创新航均提起新的无效宣告申请。

  •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二、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不服怎么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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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有些企业的标志虽然没有及时申请商标,但是已经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经过了长期的宣传和使用,此标志已经具有很高的辨识度和显著性,那么就可以申请彩色商标。因为本身在人们心中已经有很深的印象了,如果去更改颜色,反而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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