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n条套路”北汽蓝谷及其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02:27
- 摘要
商标的“n条套路”北汽蓝谷及其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地理标志产品能够形成显著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除了土壤、温度、水质等地理条件和自然禀赋,更重要的是其独有的特性和优良的品质,这才是地理标志的灵魂。在地理标志运用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对商品品质的管理。”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说。
大量中国商户商标申请似乎由不具备美国执业资格的外国律师代理,从而违反了申请规定。
符合“BEIJING”定位的中高端乘用车产品及相关零部件与软件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广告宣传展览展示、工厂产区及销售服务店、体验店EI(体验视觉识别系统)识别指引系统等。
转授权权利:仅限“BEIJING”品牌零部件供应商、经销商、售后服务站、被许可方控制的需要生产销售“BEIJING”品牌产品的生产企业等,并须报北汽集团备案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方为有效。
授权VI(视觉识别系统)标准:授权使用“BEIJING”品牌VI系统标准。
公司与北汽集团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继此前北京商报记者报道大好大与北京味多美的商标之争后,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在食品行业商标模仿乱象横生,抢注泛滥。味多美出果干、康帅傅方便面、豆禾豆豆奶……这些看着似曾相识的产品,其实都是“蹭热度”、打“擦边球”的产物。在业内人士看来,我国食品行业之所以成为侵权行为的重灾区之一,主要由于食品企业侵权成本不高,被侵权企业商标买卖保护意识不强,且消费者对于商标认知不全面,维权困难所致。对于企业而言,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逐渐完善,违规成本加大,若要持续生存,规范发展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以下简称《商标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促进市场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