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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都看过商标:共享单车的柠檬绿能注册颜色商标吗?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6:46:01
  • 摘要

    马云都看过商标:共享单车的柠檬绿能注册颜色商标吗?

  • “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是各级版权管理'>版权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中宣部版权管理'>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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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赵竹青)据国家商标局官网消息,该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商标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商标鉴定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商标鉴定标准体系,商标鉴定机构规模合理、技术领域覆盖面广、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商标鉴定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对全面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 近日,共享单车运营商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颇具特色的柠檬绿加白色的颜色组合作为特殊的指定位置的颜色商标申请注册,被国家知识产局驳回,北京商标法院受理了该系列涉及指定位置颜色商标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

  • 案情简介

  • 国家商标局认为: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2639831号图形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是由青色和白色组合而成的颜色组合商标,且已明确表示颜色的使用位置。

  • 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在自行车、广告服务等商品或服务上已获得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故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对其复审申请予以驳回。

  • 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一、诉争商标具有较强的固有显著性,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

  • 二、诉争商标作为“青桔单车”的指定配色方案,经过原告及其关联公司持续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在行业内和市场上获得了极高知名度,并与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 三、诉争商标作为原告“青桔单车”的指定配色方案,已经在市场上获得了极高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具有作为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颜色商标作为非传统商标,实践中对其认定存在一定难度。本案庭审中双方针对颜色商标的显著性认定标准、以及诉争商标是否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 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知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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