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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呢?-十象商标买卖网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2 15:38:56
  • 摘要

    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申请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制度,也称登记制度。

  • 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申请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制度,也称登记制度。

    有哪些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呢?-十象商标买卖网图
  • 专利实质审查制种类:

  •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苏联、加拿大、瑞典、印度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大致2~7年。日本、西德、荷兰等为7年,澳大利亚等国为5年,巴西为2年,我国则为3年。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的优点是:加速了专利信息的交流;给申请人充分时间来考虑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什么时候提出实审请求,申请人中有一部分将根据实际情况放弃实质审查请求的,从申请人来讲避免了被驳回,节约了审查费用,从专利局来讲减轻了审批的工作量,使审查员能集中精力审查处理那些提出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案。

  • 专利保护在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中国的专利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因而在专利保护方面显得有些薄弱。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很多时候法律也只能以儆效尤。因此,需要全民意识提高,每个公民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法律实施起来才能够顺利。关于专利的知识若还有其他的疑问,请登录浙江十象商标买卖网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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