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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懵逼了商标秘密: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网络数据公开时间的认定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6:33:21
  • 摘要

    公众能够浏览网络数据的最早时间为网络数据的公开时间。

  • 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问题也被纳入了谈判议程。为了和国际接轨,我国对《商标法》进行了修订。2001'>2001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商标法》确立了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其后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又作了细化和补充。第一,禁止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未注册或注册的驰名商标申请注册或使用。第二,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第三,他人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的,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当场懵逼了商标秘密: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网络数据公开时间的认定图
  • 印刷媒介包括报纸、杂志、书籍等通过印刷技术实现信息传播的媒介形式。印刷蜾介冲破了口头传播时期的感官平衡,使视觉器官;麦驾于其他感官之上,并使人们疏远听觉、触觉和直接反应。它极大地提高了信息接受者感知和分享商标形象信息的能力,:中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传达复杂的商标形象信息时占有充分的优势。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爱好;主动地选择商标形象信息,并且能够将转瞬即逝的形象信息记载并复制下来,以便随寸随地阅读,从容理解。

  • 公众能够浏览网络数据的最早时间为网络数据的公开时间。

  • 商标评审人员可以根据网络数据的上传时间及其所在系统时间的管理机制或者发布规律,认定网络数据的公开时间。

  • 对于社会知名度较高、信誉良好、管理机制健全的平台发布的网络数据,商标评审人员可以直接认定网络数据的公开时间,但当事人提出充分反证的除外。

  • 对于用户可以自行发布、编辑、删除以及设置访问权限、周期的网络数据,商标评审人员可以结合网络数据所在系统的特点以及有关信息被阅读、评论、转发等情况,综合认定网络数据的公开时间。

  • 【简明释义】本条是关于网络数据公开时间的认定。时间是影响电子数据证明力的一个关键要素。在商标评审程序中,有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值得重点关注。商标评审人员应当注意区分公开时间与电子数据发布时间、修改编辑时间、评论留言时间、快照时间、转载时间、证据搜集固定时间等其他重要时间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 电子数据的重要时间节点审查需要关注以下方面:

  • (1)“公开时间”是指“公众能够浏览网络数据的最早时间”。

  • (2)对“公开时间”的认定可以通过数据信息形成、发布、收集、固定系统的管理机制进行直接认定,也可以通过数据信息所表现出的规律进行间接认定。

  • (3)对于社会知名度较高、资信良好,信息管理机制健全的政府官方网站、行业协会网站、电商网站等发布的网络数据有标明发布时间的,评审人员可以推定该发布时间与现实物理空间一致。但是,在有相反证据证明以上时间不可信或者确有错误时,应当结合所有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 (4)对于用户可以自行设定、改变发布时间的网络数据,评审人员对其时间的认定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 征求意见中,有观点提出第三款的表述存在疏漏,我们予以采纳,并在条文中增加了“但当事人提出充分反证的除外”的例外规则。

  • 首先,增加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分辨度,即两个近似的声音商标显著性认定,近似值标到达多少“度”便可认定为是近似商标,不具备显著性。同时,越来越常见的声音商标的发音与传统的可视性文字商标近似,比如“duck”与“大可”,面对以上情况的出现,商标法结合实践经验,做出更加完善的规定。而对于近似的声音标志与文字标志,到达哪种程度或者越过哪条界线便可认定为侵权以及声音商标与文字商标显著性出现了混淆如何解决等都要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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