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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恐怖商标秘密:商标资产闲置的原因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6:27:54
  • 摘要

    (一)实施商标策略的需要(二)商标权人消亡或者不明(三)产品结构或经营范围的调整(四)商标因信誉下降而被迫放弃使用(五)管理不善(六)使用他人的商标(七)其他原因

  • 除了域名与商标、域名与域名的冲突之外,网络的技术特征使商标侵权行为增添了新的类型,其显著特点是侵权行为往往是“隐性”的———加害人并不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也就是说,被告的目的并不在于侵害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借助他人的商业优势(尤其是商誉)扩大自己的影响。在网络环境中,商标侵权行为技术性强、形式隐蔽、危害大,而且很难认定,举证方面尤其困难。

    太恐怖商标秘密:商标资产闲置的原因图
  • 第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 造成商标资产闲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 (一)实施商标策略的需要

  • 一般情况下商标资产闲置是一种浪费,但在有些情况下,出于商标策略方面的考虑,需要取得一些暂不用的注册商标,为企业以后的发展做储备。具体情况大致有这样几种:

  • 一是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了两件甚至数件商标,而只使用其中一件,其余闲置,在这数件商标为联合商标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例如,广西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除“仙葫”、“两面针”外,还有“针两面”、“两两针”、“面面针”、“双面针”、“单面针”等两面针的联合商标,但使用的主要是“两面针”,其他很少使用甚至不用。

  • 二是在跨类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防御商标,防止他人“搭便车”。但由于受到经营条件的限制,无法提供该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从而导致在该类别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的商标闲置。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主商标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尤其是在所有类别商品和服务项目上注册了防御商标的企业。唐山市的调查表明,该市有200件这种闲置商标。①武汉红桃K集团公司闲置的商标中,大多也属于这种情况。

  • 三是为企业进行扩张、实施多元化经营策略做准备而超实际经营范围注册商标,但后来因经营环境的变化扩张未成,结果导致注册的商标闲置。

  • 四是合资企业的控股方将其他合资方作为出资的商标“打入冷宫”而闲置不用,使该商标渐渐被人们淡忘,从而达到强化宣传控股方自己商标的目的。例如,上海家化联合公司以“美加净”商标作为出资与美国庄臣公司合资后,“美加净”商标就曾经历过这种闲置。①

  • (二)商标权人消亡或者不明

  • 作为商标权人的单位变更、终止或作为商标权人的公民死亡等,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作为其无形资产的注册商标随之消亡,只要该注册商标还在保护期内。但如果商标权人在消亡前对其注册商标未作处置,消亡后又无人成为该注册商标的新商标权人,则该注册商标势必成为闲置商标。属于这种情况的有:

  • 1.商标权人破产

  • 在商标权人破产的情况下,商标权理应作为破产企业的财产列入清算范围。但由于现行有关破产方面的法律中,涉及破产企业的无形财产处置的规定不够明确,加之具体操作上的困难,往往将破产企业的商标权遗忘或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列。这样,在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破产企业的注册商标就成为无主商标而闲置。由于导致企业破产的原因不同,即使是破产的企业也并非一无是处,有的破产企业的注册商标甚至曾经是著名商标,因而其闲置导致的浪费也更严重。

  • 2.商标权人被兼并或改组

  • 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过程中,作为企业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商标权理当一并考虑。但令人痛心的是,将商标权遗忘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商标闲置。有的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虽然考虑到了商标权,但未依法办理商标权转让、变更手续,致使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对该注册商标并不具有注册人的权利,而原商标权人又已被注销,造成该注册商标无合法所有人而形成闲置。

  • 3.商标权人死亡

  • 作为商标权人的公民死亡后,如果无人继承其遗产又无人接受遗赠的,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具备《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主体资格的,则商标权人的死亡往往导致其注册商标闲置。

  • 4.商标权产生2时就无商标权人

  • 前述三种情况均是在商标权产生之后商标权人才消亡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商标权产生的时候就不存在商标权人。这是因为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从申请到核准(商标权产生之日)一般需要18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初步审定公告后存在异议则持续的时间更长。而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此期间或者是破产、或者被兼并、或者死亡,在其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核准时该申请人已不存在,注册的商标成为“遗腹子”,结果连商标注册证都无人领取。例如,某市马尔斯商业广场,1995年5月在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马尔斯”服务商标,刚提出申请不久就因联营中的债务纠纷而倒闭,到1997年5月商标注册证下发时已无人认领。①这样的注册商标难免会闲置。

  • (三)产品结构或经营范围的调整

  • 一方面,由于市场的变化,商标权人调整了其产品结构或经营范围,改变生产的产品品种或服务项目,使得在原来生产的商品或从事的服务项目上注册的商标成为不必要而闲置。

  • 另一方面,也会因为维持原来的产品结构或经营范围而使超前注册的商标闲置。考虑到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经营者往往会为以后拟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超前申请商标注册。但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取消了生产新产品或从事新的服务项目的计划,继续生产原来的产品或从事原来的服务项目。这样,为新产品、新的服务项目注册的商标就成为闲置的了。

  • (四)商标因信誉下降而被迫放弃使用

  • 造成商标信誉下降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商标权人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在商品质量方面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结果自毁商标信誉。如河北省唐山市某地的水果罐头曾是该地区的拳头产品,商标也有较高的知名度。商标权人见有了市场之后,便放松了质量要求,由坚持糖度标准到降低糖度少放糖,由放糖改为放糖精或甜味素,最后干脆什么也不放,水果罐头变成瓶装熟水果,该产品终因质量太差而走上了绝路,其商标只好弃之不用而闲置。0在我国,曾有不少红极一时的商标,都是因商标权人的短期行为而最终销声匿迹。二是被假冒侵权行为搞坏了声誉。在市场上,凡是畅销的产品,其商标权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倘若对侵权者打击不力,一个知名商标可能很快就被市场淘汰。某水泥厂生产“大路”牌水泥因质量好曾经畅销一时,后来出现了大量的质量低劣、假冒“大路”牌商标的水泥,而假冒者又受到地方保护,导致该商标声誉急剧下降,最后竞无人敢买“大路”牌水泥,于是该水泥厂只好改用其他商标,“大路”商标被迫闲置。

  • (五)管理不善

  • 商标资产的闲置,许多情况下都是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

  • 1.停产或歇业

  • 有的企业或因产品款式过时、或因内在质量差、或因价格高等而缺乏竞争力,产品无销路形成严重积压,只好停产。有的企业虽然可以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但因缺乏流动资金而无法开工。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商标也随着企业的停产、歇业而闲置。

  • 2.盲目申请注册

  • 有的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缺乏针对性和商标策略的考虑,觉得商标越多越好,一时头脑发热,就大量申请注册甚至全方位注册。不仅在国内注册,还在国外许多国家注册。结果花去了大量的申请费、代理费等,导致无力开发新产品,注册的商标被闲置。

  • 3.人员变更

  • 人员变更也是导致商标闲置的原因之一。有的企业承包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对原来的商标一概弃之不用,而按其个人的好厌改用新商标。这样,导致一些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闲置。有的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未办理移交手续,导致商标注册证遗失,甚至最后连本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已注册都不清楚。这样难免会使原已注册的商标闲置。

  • 4。考核指标信差

  • 笔者认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应当是考核企业及其经营者业绩的重要指标。但实际情况并未如此。加上无形资产的作用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经营者往往注重自己任期内有形资产的保值增值,缺乏管理无形资产的积极性,因而商标闲置的情况就难以避免。

  • (六)使用他人的商标

  • 有的企业生产的商品质量稳定,自己的商标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经不起眼前利益诱惑,盲目使用他人的著名商标,而自己的商标被闲置。比如,1990年北京亚运会期间,北京某企业生产的“骏马”牌手球以质优得到好评,会后该企业收到阿迪达斯公司的大批订单,但产品被贴上“Adidas”和三叶图形的注册商标,使该产品的身价在海外是国内的10倍,但该企业只获得加工费,还颇以为荣。①

  • (七)其他原因

  • 在过去的外贸体制下,某一类出口商品的商标,在国内由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在国外由外贸公司申请注册。随着外贸制度的改革,原来的生产企业也能经营进出口'>进出口业务,但以原来的商标出1:3产品须受外贸公司的约束,换句话说,未经外贸公司许可,生产企业不得以其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出口该商品。而有权在国外使用该商标的外贸公司又不生产,从而无此商品出VI。在生产企业与外贸公司无法协调好的情况下,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无法出VI,从而导致在国外的注册商标闲置。

  • 创办之初,工厂生产条件简陋,资金微薄,丁熊照先生的决心和意志不弱,他决心要与社会上的名牌洋货一争高低。他觉得工厂原来使用的“鸡”牌电池商标名称不够响亮,更没有一种奋发向上、不畏洋货电池垄断我国市场的气势。他经过多次考虑,反复琢磨,最后决定改名为“大无畏”牌商标,以此时常激励自己要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走出一条不同一般的创业之路。于是一个非常显眼的,更有“坚韧不拔,奋勇向前”意义的响亮的商标名称“大无畏”牌便应运而生。的电池厂,所生产的国货电池等产品根本抵挡不了美货“永备”牌等电池的倾销,只能维持惨淡经营。但是丁先生并不甘心就此放弃这项已较为熟悉的工作。他怀着一种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决不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洋货电池等电器产品充斥着我国市场,而大量国货产品被洋货打倒,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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