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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买卖注册商标标识达上万件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6:13:51
  • 摘要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3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中,长康实业有限公司申诉案备受关注,侵权人非法制造涉及长康实业公司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外包装达上万件,被追究刑责。

  • 声明还称,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律师多次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公然违背客观事实,声称“没有签署过该协议书”“案涉协议不具有真实性”等,已经涉嫌虚假陈述及作伪证。中国红牛将依法对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律师涉嫌违法行为向有关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和投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针对泰国天丝及其代理人恶意曲解部分案例判决,威胁恫吓中国红牛各级供应商、经销商等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泰国天丝及其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等共同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涉及买卖注册商标标识达上万件图
  • 除了在海外销售自有品牌产品,永方达还代理数个品牌的国内采购工作,然而无论自有品牌还是代理品牌均出现了被抢注的现象。

  • 商标是企业的标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及相关公众识别公司产品的标识。商标如果被侵权,仿冒等,对企业都是极其不利的。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以及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3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中,长康实业有限公司申诉案备受关注,侵权人非法制造涉及长康实业公司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外包装达上万件,被追究刑责。

  • 彭玉强非法制造“陶华碧老干妈”牌“风味豆豉油制辣椒”和湖南长康实业有限公司的“长康香芝麻调味油”两种产品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的外包装约16000多个,非法经营数额达7万多元。2015年10月26日,湖南省宁乡县公安局以彭玉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罪移送起诉,宁乡县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长康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提出申诉。

  • 长沙市检察院经复查,认定被告人彭玉强依法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罪。经长沙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于2017年3月24日作出决定,撤销原办案单位对被告人彭玉强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指令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岳麓区法院以彭玉强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本案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买卖注册商标标识达上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长沙市检察机关态度鲜明地撤销下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指定异地起诉,充分表明了严格依法保护产权的坚决态度。

  •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对公民法人依法提出的申诉,都是要求该受理必须受理。公民法人还可以到上一级检察机关反映,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督促下级检察机关受理。对涉产权申诉案件,去年与控告检察部门建立了“直通车”的制度,确保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能够及时受理、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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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国家商标买卖局: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

    国家商标买卖局14日发布通告,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 疫情期间,大量中小商家的实体经济正常运行受阻,不少人试图通过创意灵感创造价值,有商家酝酿了好几个月的商标名称,申请时才发现“撞车”,统计数据发现,绝大多数商标申请者都是在商标买卖运用的萌芽阶段遇阻、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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