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查获6万件商标侵权商品,预估案值250万元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5:52:42
- 摘要
近日,深圳海关隶属大鹏海关查获了6万件商标侵权货物。
10、更正商标申请买卖事项申请书
被上诉人向本院补充提交了如下证据材料:1、第6703145号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义及地址变更公告”,用以证明一审法院关于马某某囤积商标的认定正确;2、马某某名下商标列表及相关商标档案,用以证明马某某具有抢注并囤积周大福公司以及其他公司商标的行为。
近日,深圳海关隶属大鹏海关查获了6万件商标侵权货物。
据了解,7月中旬抚州某贸易公司在盐田港申报出口女装以及手袋等一批货物。经过大鹏海关查验发现,其中有知十象牌太阳眼镜61000副、知十象牌运动鞋以及运动服装5200件。
到7月26日,经过商标权利人确认,此批货物涉嫌侵犯商标持有人的权益,为假冒伪劣商品。对此,海关立案处理。
此批货物据了解,涉嫌侵犯10家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包括“RAYBAN”“DIOR”“EMPORIOARMANI”“CHANEL”“OAKLEY”“POLO”“TOMMYHILFIGER”,以及运动品牌“NIKE”“ADIDAS”等。
据海关介绍,近期在港口查获的侵权商品多为销往欧美以及日韩等发达国家以及地区,国内的消费者需要注意海淘的风险。
同时进口商也可以通过查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咨询法规部门以及拨打12360热线等渠道了解客户企业授权情况,避免侵权行为。
我国法律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管是国内国外,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都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
作为商家,可以通过商标买卖注册或者商标买卖的方法来获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合法商标。浙江十象商标买卖网'>十象商标买卖网是一家从事商标代理17年的平台,作为国内第一家上央视的知识产权公司,我们有着很好的关于商标疑难问题上的解答人员,如果您有相关商标上的疑问或者关于商标买卖上的需要,欢迎您登陆www.10xiang.net咨询了解。
据了解,此次大鹏海关查获的商标侵权商品初步预估案值250万元。
原标题:商标权无效宣告制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