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想象:企业申请商标复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5:51:01
- 摘要
商标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的商标争议进行裁定的行政程序。那么,企业申请商标复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天眼查pp显示,近日,郭某与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该案诉争商标为郭某2018年申请买卖的“茶妍月瑟及图”商标,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裁定认为诉争商标与“茶颜悦色”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予以无效宣告。
该条第3款规定
商标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的商标争议进行裁定的行政程序。那么,企业申请商标复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
(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四)依法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五)有明确的评估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六)依法缴纳评估费用。
商标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他人买卖注册成功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无效宣告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消除买卖注册障碍的直接手段。商标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1.使用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禁用标志的。
2.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使用的商标作为商标买卖注册标志的。
3.本法第十二条禁止以买卖注册方式使用商标。
4.伤害他人先前获得的权利。
姚小娟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根据权利法定原则,上述规定中的在先权利包括法定的各项权利如著作权、名称权等。判断申请商标注册是否损害他人享有的在先著作权,主要从以下两点入手:
凯里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18日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未经许可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逾期无故未缴纳罚款,且经多次催告,其仍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主观恶意明显。凯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