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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葡萄地理商标经商标总局初步批准...-十象商标网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3:40:51
  • 摘要

    内蒙古乌海葡萄地理商标经商标总局初步批准...-十象商标网

  • 对于区分表未涵盖的商品,应当基于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综合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主要原料、生产部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因素认定是否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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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有效督促网络平台商标买卖'>平台商标买卖协同监管

    十象网讯(记者刘苏雅)今天,《北京市商标买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本市首部商标买卖综合性法规。条例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商标买卖保护,推进商标买卖纠纷多元调处,提升商标买卖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 为促进乌海葡萄的生产经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认证商标注册管理办法》,4年,乌海农牧业局委托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认证商标。经过一年的受理期,乌海葡萄证明该商标已初步批准,并于2015年3月13日第1447期《商标公告》(2015年第10期、第10193页)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注册证书在异议期满后10日注册ndash大约2个月。届时,我市将按照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管理和使用证明商标。农产品证明商标具有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属性,是证明原产地水土、气候条件、传统耕作方法和独特品质的载体。它是一种质量保证标志,具有普通商标无法向消费者传达商品独特性、质量保证等信息的功能。乌海葡萄将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商标管理局)批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乌海葡萄产品的原产地和特定质量。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和使用将在维护和提高乌海葡萄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乌海葡萄的整体形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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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首经果推广站辩称,“黄金茶”为茶叶的通用名称,其与保靖茶叶办公室同处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县市均种植“黄金茶”,吉首市隘口村是黄金茶原产地之一,“湘西黄金茶”具备申请买卖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条件,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 宣判后,被告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陕西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2018年8月29日,法院进行了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同年10月30日,陕西高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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