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买卖后多久可以二次买卖?-十象商标买卖网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2 15:17:40
- 摘要
众所周知,企业要想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商标,但是因为现在买卖注册一个商标的条件比较严格,所以不少商家选择商标买卖的方式来获得商标。同时也有些商家因为种种原因要把商标进行二次买卖,有朋友会问了:商标买卖之后多久可以再次对商标进行买卖呢?对于这块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所以商标持有人可以随时进行买卖,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众所周知,企业要想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商标,但是因为现在买卖注册一个商标的条件比较严格,所以不少商家选择商标买卖的方式来获得商标。同时也有些商家因为种种原因要把商标进行二次买卖,有朋友会问了:商标买卖之后多久可以再次对商标进行买卖呢?对于这块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所以商标持有人可以随时进行买卖,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买卖买卖注册商标的,买卖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买卖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买卖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买卖买卖注册商标的,商标买卖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买卖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买卖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买卖。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买卖,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买卖买卖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买卖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买卖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买卖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买卖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许可他人使用其买卖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何审查商标买卖合同的效力?
审查日化用品商标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买卖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