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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商标尚未结束Talpa商标侵权...-十象商标网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3:26:32
  • 摘要

    中国好声音商标尚未结束Talpa商标侵权...-十象商标网

  • 二、缺乏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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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App在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涉嫌隐私不合规。涉及6款App如下:

  • Voice模式许可易主风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由此产生的商标侵权诉讼今天在北京朝阳法院审理。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4月17日(TalpaContent)与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就2015年10月开始的《TheVoiceof…》全国城市海选是否对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进行了辩论。被告律师从被告使用项目名称有合理理由,没有给原告造成实际损失,诉讼侵权已经结束三个方面,分析了被告行为的合理原因,希望法院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公平判决。

  • 3月和4月仍在谈判侵权

  • 法律强迫中国制造公司低头

  • 2015年8月,《中国好声音》第四季期间,授权方向Talpa发出续约通知,双方开始就续约进行谈判。根据双方模式许可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被授权方有权选择续约,即享有优先独家续约权。

  • 然而,续约谈判陷入僵局。Talpa又一次,狮子大开口,要求模式费跳到2000万美元,捆绑了100多个从未听说过的节目模式thevoiceof一起卖。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自然被拒绝了。

  • 2016年1月20日,Talpa违反优先续约协议,与唐德签订合作意向书,威胁被授权人履行独家续约权并继续谈判的,必须承诺每年向唐德签订合作意向书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要挟未果。1月28日,Talpa第58季将与唐德正式签署模式许可协议thevoiceof…该模式以6000万美元卖给唐德影视,平均每年1500万美元。

  • 但微妙的是,在与唐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唐德没有制作义务,即唐德只是一个模式代理,没有制作第58季节目的义务。这在之前与被授权方的合作中并不存在。

  • 此后,游说兜售模式的卖家又多了一个唐德。1月30日,talpa与唐德一起,浙江卫视与节目制作人灿星协商,试图将模式转售给灿星。这样的谈判持续到2016年4月。

  • 为增加谈判筹码,Talpa2016年1月,香港法院申请禁令,月启动香港仲裁,月在北京起诉商标侵权(即审判内容),通过公开秘密谈话给灿星施加压力。

  • 但出乎意料的是,灿星这次决定不再受到外国模式的约束,完全摆脱了外国模式的拐杖,开辟了一条独立和原创的新道路。唐德以高价购买了这种模式,不得不转向他。然而,高昂的授权费大大提高了节目的制作成本,加上国家政策对进口模式的加强限制,唐德没有制作综艺节目的经验,也不打算自己制作《TheVoice》到目前为止,节目公司很难找到电视台合作。

  • 原告反复无常是常态

  • 被告不愿意主观侵权

  • 与Talpa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价格谈陷入僵局。早在2013'>2013年,Talpa威胁要中断《TheVoiceof…》第二季节目模式授权,当双方谈判陷入僵局时,实际上节目组的试镜和节目准备总是在进行中,Talpa直到双方沟通协商成功,再次达成合作,我们才知道并默认许可。

  • 因此,当第五季续约谈判出现问题时,被告有理由相信Talpa旧技重施。当时,新一季节目的海选迫在眉睫。节目组必须准备节目,希望能够和解Talpa协商合理的价格。

  • 但在与模式方谈判破裂后,被告主动在最快的时间内停止第五季《TheVoiceof…》全部宣传节目。

  • 因此,在商标侵权纠纷期间,被告从不愿意主观侵权。诉讼的第五季度《TheVoiceof…》海选发生时,双方合作合同尚未终止,第五季续约正在协商中。Talpa将模式授权卖给唐德后,仍在与灿星讨论模式转手,灿星仍有可能继续制作第五季节目。

  • 而Talpa然而,在谈判的同时,被告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准备节目,争取续约成功,无视近几年新一季节目筹备早于续约成功的事实,无视多年Talpa始终默认允许“边谈判续约、边筹备节目”的事实,无视被告早已宣布不再制作《TheVoiceof…》新一季节目的事实反过来又指责被告恶意侵权并提出赔偿,这显然是一种商业金融狩猎技巧,天价模式费不成,因此退而求其次。

  • 被告再次强调:

  • 中国好声音汉字名称权指向浙江卫视

  • Talpa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所谓侵权标志包含中国好声音五个字,被告梦响强音公司表示,Talpa不享有包含中国好声音一词的商标权。相反,好声音是浙江卫视的有效注册商标。当公众看到含有中国好声音的标志性商标时,首先要清楚地联系和了解的是浙江卫视著名电视栏目《中国好声音》,而不是Talpa。

  • 因此,梦响强音使用相关标志不会导致电视节目服务来源的混淆和误解。

  • 此外,《中国之声》节目名称是浙江卫视独立创意制作,经中国广播电视部门批准备案,是国有媒体品牌,是无形的国有资产,只能归浙江卫视所有。

  • 中国所有省级电视台都属于国有媒体。国有媒体平台播出的所有电视专栏品牌都花费了大量的国有媒体资产来建设、营销、创造和支持专栏品牌形象。海外资本被禁止进入中国广播电视制作领域。在此前提下,海外资本主张持有由中国国有媒体建立的中国专栏品牌,这显然是一个悖论。

  • 冯晓青也注意到,在现实中广泛存在原告委托某家律师事务所或者中介公司在明知或者应知被告并不构成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发警告函,并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被控侵权行为人就范,甚至将矛头指向大量销售门店。这些商业维权案件中动辄数以百计甚至数以千计。我国近几年来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数量日益飙升,在某种程度上与这种过度商业维权不无关系。

  • 对此,宁德时代方面回应称,保护商标就是保护创新;电池是高科技行业,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宁德时代一方面尊重第三方商标,愿与行业参与者就商标授权许可保持沟通合作,另一方面也会重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市场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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