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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所有人羞愧:高沃代理香海盛商标无效申请行政纠纷胜诉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2:19:10
  • 摘要

    因青岛香海盛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不服国知局作出的第29096819号“香海盛”商标的无效宣告裁定,特委托我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在法定期限内对诉争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最终高沃

  • 即使有美国商标律师的专业服务,对广大企业来说,对美国商标法的基本了解对其在美国的经营和发展会大有裨益。美国商标法下成功买商标必须满足三大实质性条件显著性、非功能性和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令所有人羞愧:高沃代理香海盛商标无效申请行政纠纷胜诉图
  • 鹿艺:商标管理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要把管理的各流程协调起来,进行有效的商标管理。同时还应注意同科研管理部门、业务研发部门的联系,以及有效地获得单位支持体系的服务与支持,从而为单位核心竞争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 2021年,国家版权局会同相关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重点领域版权秩序。其中,“剑网2021”行动重点强化短视频、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和在线教育领域版权监管,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9.7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066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31件,其中刑事案件135件、涉案金额7.11亿元。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的行为,行动期间推动网络平台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11.07万个,处置侵权账号10072个,有效维持了冬奥版权保护秩序。在电影版权保护方面,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推动各网络平台删除涉院线电影侵权链接近4万条,查办涉院线电影侵权重点案件51件,有效遏制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势头。青少年版权保护季活动已在2月下旬公布了一批14件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典型案件。

  • 《纲要》提出,到2025年,商标买卖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务更加优化、运用成效更加明显,商标买卖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3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20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3.17万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超过300家,专利质押登记融资金额达到51亿元(均为预期性指标)。

  • 品成分有限公司拒绝接受国家知识局第2909'>29096819号香海盛商标无效宣告裁定,特别委托我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最终高沃代理青岛香海盛食品成分有限公司香海盛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胜诉。

  • p>盛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申请人)

  • 权局

  • 调味品有限公司(申请人)

  • 096819号香海盛商标指定用于第30类食用淀粉、调味品、八角茴香、蜂蜜、盐、调味品、鸡精(调味品)、姜(调味品)、醋、调味酱。

  • 味厨房宝藏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申请多类商品或服务注册20多个商标,其中仅在第30类商品注册11个,超出业务需要,大多数类似于行业知十象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注册,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香海盛公司对争议商标提出了无效的宣告请求。

  • 裁定,香海盛公司援引《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但未提交有关证据证明争议商标被欺骗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支持香海盛公司的主张。

  • 受上述裁决,特别委托我公司(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在法定期限内对有争议的商标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威厨宝公司的商标信息清单。

  • 定,第三方商标注册名单显示,第三方申请注册第3534598号贪厨商标、第3534595号汤太太商标、第29087956号瑞香源肉王商标等。在第35类服务中,有第2903992号香巴尔商标、第33485837号厨师四宝商标、第35344591号108匠商标等。第三方申请注册的上述商标与昆明大唐厨师味业有限公司2004年11月1日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437120号贪厨商标、2006年5月8日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531284号汤太太商标、青岛瑞香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11619379号瑞香源肉宝王商标、2007年6月7日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日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第三方申请上述商标注册的日期较晚。第三方申请注册的上述商标与同行业其他公司注册的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在文字构成上完全相同,难以形容。第三方申请注册的上述商标与同行业其他公司注册的具有强烈意义的商标在文本构成上完全相同,这是巧合。本案中争议的商标文本为香海盛,引用的商标为香海盛及图两者的构成相同,第三方主张争议商标是自主设计的,但其原因不足以说服人们。据此,本案认定,第三人申请注册多件商标,而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构成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 们的诉讼请求,撤销被起诉的裁决,重新作出裁决。

  • 法院商标授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17.2识别其他不正当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以欺骗手段以外的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争议商标注册的行为,包括争议商标申请人采取大规模、大规模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的行为。

  • 乱公共秩序,不利于知识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人抢注诉讼商标和业内知名商标。企业必须积极应对商标抢注问题,了解商标抢注的实际情况,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加强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的处罚,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的正常化和标准化。

  • 第二十一条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判断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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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商标技术性强、专业性高,涉及的法律复杂,在理论和实务的互动探讨,有利于全民更深入地了解商标司法审判思路和保护方式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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