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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赢得HOMELINK&商标保卫战&-十象网

  • 作者: 十象知产 发布时间:2024-01-12 15:07:14
  • 摘要

    链家赢得HOMELINK&商标保卫战&-十象网

  •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就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公司)与四川省新三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新三江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四川高院经审理认为新三江公司在店招、室内装饰、网站、微信公众号中突出使用“HOME.SANJ”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侵犯了链家公司第9364153号“HOMELINK”及第14516960号“HOMELINK.”买卖使用商标专用权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新三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链家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2万余元并刊载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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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案警示企业在设计商标时要选择独创性较高的设计方案注重商标的显著性在商标申请时要加强检索切莫采取“拿来主义”随意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样不仅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商标近似引发纠纷

  • 链家公司成立于2001年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等。链家公司拥有第9364153号“HOMELINK”、第14516960号“HOMELINK.”以及第14511777号“链家地产HOMELINK.及图”商标的相应权利上述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6类。新三江公司成立于2009年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等。

  • 2018年8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原商标局)以新三江公司申请买卖使用的“HOME.SANJ”与链家公司在先买卖使用的第9364153号“HOMELINK”、第14516960号“HOMELINK.”以及第14511777号“链家地产HOMELINK.及图”商标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为由决定对“HOME.SANJ”不予买卖使用但新三江公司并未停止使用该标识。

  • 链家公司认为在“HOME.SANJ”商标买卖使用申请被驳回后新三江公司仍然使用该标识主观恶意明显。此外新三江公司的店招使用绿色背景加底部黄色条纹并在进门处使用方形绿色logo墙装饰与链家公司门店统一装潢风格相仿对顾客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链家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新三江公司起诉至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泸州中院)。

  • 在该案中新三江公司辩称“HOME.SANJ”是由其企业名称转换而来具有特定含义该标识与“三江房产”结合使用客观上不可能产生混淆。店招使用绿色背景加黄色条纹组合、进门处设置方形绿色logo墙属于各地各业常见装潢缺乏显著特征不能起到区分作用消费者主要是依靠店招底色上承载的文字、图案等识别服务来源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 两审认定构成侵权

  • 泸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新三江公司在店招、室内装饰、网站、微信公众号中突出使用“HOME.SANJ”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该标识和链家公司的买卖使用商标都含有单词“HOME”读音和字母组合也近似且原商标局已因该标识与链家公司买卖使用商标近似而作出了不予买卖使用的决定该决定并未撤销。因此认为新三江公司使用的“HOME.SANJ”标识与链家公司买卖使用商标整体外观近似存在导致消费者混淆服务来源或误以为链家公司与新三江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可能性构成侵权。

  • 关于店招的颜色组合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泸州中院认为应考虑该组合是否具有鲜明特征以及是否属于特有。泸州中院经审理查明链家公司店招的绿色背景加底部黄色条纹的组合比较简单显著性不高链家公司提供的公证书所附店招图片上也存在只有绿色背景无黄色条纹的情形说明链家公司店招的颜色组合使用方式并不完全固定。此外链家公司举示的其他其不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店招中也存在相同颜色组合在进门处设置方形logo墙亦是常见装饰装潢。因此链家公司提供的证据达不到证明上述颜色组合系其特有的、有一定影响的装饰装潢的标准。

  • 综上泸州中院仅判令新三江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链家公司第9364153号及第14516960号买卖使用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链家公司与新三江公司均不服该判决遂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四川高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品牌保护应受重视

  •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案是典型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该案判决对于类似案例的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者相似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在对比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对商标进行整体比对或对商标主要部分进行比对。在是否构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的认定问题上商标是否知名与装潢是否特有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考虑装潢是否特有时必须排除一切与品牌有关的因素“特有装潢”在指明商品来源时发挥作用的是其本身的识别力而非依赖于商标。

  • 该案的借鉴意义在于企业在设计商标时首先应尽量选择显著性较高的商标设计方案通过商标检索可以初步了解在拟买卖使用商标的商品上是否存在在先近似商标。在商标获得核准买卖使用后对商标进行监测也是维护商标权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商标监测可以获悉与其可能存在冲突的商标买卖使用申请从而能够及时采取行动从源头上遏制恶意商标买卖使用。另外企业应对自己的商品外观进行周到全面的保护一般来讲最常见的保护方式就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者通过著作权登记对商品外观中的平面设计元素进行保护。“成功买卖使用商标是企业创建自身品牌的第一步与此同时企业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品牌为未来的品牌体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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