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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商标被抢注?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1:56:00
  • 摘要

    商标抢注在所难免,那么当商标被抢注后我们如何应对,如何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能否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

  • 第三步准备商标买卖材料

    如何应对商标被抢注?图
  • 传统的知名商标被模仿山寨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近期涌起来的热点商标抢注事件层出不穷。许多公司看到热点就赶着去买商标了。就比如近期特别火的丁真,这个小伙的爆红带动了千万网友的关注,不少公司利用丁真的名字作为商标进行抢注。11月爆火以来,根据天眼查PP显示,“丁真”商标已被多家公司买卖,涉及到日化用品'>日化用品、教育用品、网站服务等。

  • 一是优化生产加工链。优化茶叶品种培育,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地指导茶苗种植、茶园维护、茶叶采摘;按片区建设3个整合试点加工厂,通过“先建后补”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建设“黎平茶”系列产品标准化加工生产线,进一步保质量、提产量。目前,全县投产茶园面积达22.8万亩,科技特派员现场培训指导1000人次,茶叶年产量达14506吨,产值约13.1亿元。

  • 基于拉巴村地理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的蜂蜜产业进行扶持和推广。同时,按照“党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2018年成立了澜沧莫拉峰蜜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成功注册“莫拉峰米团花”商标,为蜂蜜生产销售提供了有力保障。

  • 免的,那么如何应对商标抢注,如何合理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 规定,商标权人能否选择以下两种法律方式主张权利:

  • 提出异议

  • 三十三条初步批准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能否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其商标恶意先申请注册的,在商标初步审批公告期内及时发现的,能否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批准注册。

  • 提出争议

  • 四十五条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否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 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争议或者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述分析的商标注册行为的要素,陈述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商标注册人主观上有恶意证据,如双方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通信、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要求不合理的高额“商标买卖费”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首先使用和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志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文件、商标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商标广告报纸、杂志、商标商品购销合同、发票等。

  • 事人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异议和争议裁决,并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相关证据。为了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应尽量提交具有较高信誉的证据,如国家机关根据职权制作的公文证书、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影响较大的新闻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

  • 19个月是怎么省出来的?原来,为打通商标买卖运用、保护、服务链条,山东省国家商标买卖保护中心开通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对符合条件、且已在中心完成备案的申请主体,将其申请经数日的预审、分类,形成结论后,即可向国家商标买卖局提交快速审查申请。

  • “网络大数据产品,不同于原始网络数据,其提供的数据内容虽然同样来源于网络用户信息,但经过网络运营者大量的智力劳动成果投入,经过深度开发与系统整合,已成为独立于网络用户信息、原始网络数据之外的衍生数据。网络大数据产品能为网络经营者带来可观的商业利益与市场竞争优势,网络经营者对其享有独立的竞争性财产权益。”王思雨表示,而数据抓取技术能够便捷、有针对性地获取所需的网络数据信息,某些企业为利益而不正当使用该技术获取他人数据信息,是一种恶性竞争行为,应该遏制。

  • 为提高跨境电商企业商标风险防控能力,7月22日上午,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局)指导,佛山市商标保护中心、国家海外商标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佛山分中心与广东省海外商标保护促进会联合主办,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协办的“跨境电商企业商标风险防控线上培训”成功举办,吸引线上近4700人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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