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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家因侵犯腾讯商标权而被判赔偿30万元-十象商标网

  • 作者: 十象商标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2 14:51:56
  • 摘要

  • 山东一家因侵犯腾讯商标权而被判赔偿30万元

    山东一家因侵犯腾讯商标权而被判赔偿30万元-十象商标网图
  • 近日,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正当竞争,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立即停止侵权,赔偿腾讯经济损失30万元。据悉,山东传媒有限公司不仅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腾讯字样,还在其官网和广告设计服务中使用腾讯传媒、腾讯百事通字样,突出使用腾讯字样。想了解更多商标注册知识,或者其他关于知产的问题,欢迎关注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必须回答!

  • 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腾讯商标长期使用,在同一行业中名列前茅。其相关品牌的广告遍布全国,多年来一直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评价,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形成知名商标。

  • 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山东媒体公司在官方网站和广告设计中使用腾讯媒体、腾讯百事等标志,使相关公众看到腾讯媒体标志DM在广告中,混淆广告服务的来源,侵犯了腾讯涉及的腾讯商标专用权。同时,公司使用腾讯企业名称,足以让公众混淆和误解公司及其提供的广告设计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 腾讯认为,山东媒体公司与其无关,公司知道腾讯商标和企业知名度高,仍以腾讯为企业名称,在官方网站和广告设计中使用腾讯行为,容易引起公众误解,使公众误认为腾讯媒体标志广告服务是腾讯提供的,或公司与腾讯有一定的联系。山东媒体公司显然有搭便车的意图,侵犯腾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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