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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新闻】咸味食品香精商标侵权案首例终审判决-十象商标侵权网

  • 作者: 十象商标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2 14:50:25
  • 摘要

  • 商标新闻】咸味食品香精商标侵权案首例终审判决

    【商标新闻】咸味食品香精商标侵权案首例终审判决-十象商标侵权网图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肉宝王商标侵权案件后,最近正式发布了终审判决,驳回了平度瑞祥源食品厂的上诉,维持了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 据了解,成立于2000年11月的青岛瑞科莱食品有限公司于2003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于2005年5月14日获批使用。后来,平度的一些制造商提出了异议,因为肉王是产品的通用名称,而不是商标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了其异议申请,认定肉王为瑞科莱的注册商标,并非产品通用名称。

  • 据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律师介绍,2006-2009年,青岛平度几家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了瑞可莱注册商标肉宝王系列产品。

  • 判断其侵权行为。判决其行为为侵权。

  • 随后,平度食品配料商会部分成员单位,包括平度瑞祥源食品厂,联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肉宝王商标异议,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 随着最终判决的发布,国内食品添加剂咸味食品香精行业的第一起商标侵权案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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