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有哪些权利?如何正确使用?-十象商标注册网
-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2 14:40:29
- 摘要
商标注册成功后有哪些权利?如何正确使用?
纵观目前的商标使用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还是层出不穷,如此辛苦才拿到梦寐以求的商标注册证,不好好使用怎么能行。那么如何正确有效的使用呢?
一、商标注册成功享有8项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批准的商品和服务中使用该商标,并在相关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投资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他人有偿或者无偿转让其注册商标。
6.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按照财产继承顺序继承。
二、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
1、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超过商标注册证书批准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标明注册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批准的商标图纸和批准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4.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方式不得自行变更;依法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7.商标注册人有义务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自批准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权撤销。
8.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和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需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质权登记,由商标局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证未经备案,不得与善意第三人对抗。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
10.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注册人在发挥其最大价值之前,应当标准化、持续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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