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包括集体商标在内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十象商标注册网
-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2 14:36:55
- 摘要
包括集体商标在内的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注册?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超过一半的地理标志已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地理标志商标对当地就业、居民收入增加和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率和影响超过30%。
一、什么产品可以申请地理标志?
可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如章丘葱、阳澄湖蟹等。另一种是所有原材料都来自本地区或其他地区,并按照金华火腿、龙口粉丝等特定工艺生产加工产品。
在中国,可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包括农产品、食品、中草药、手工艺品、工业产品等。从注册地理标志来看,大多数农副产品、水果、大米、蔬菜、家禽、花卉、葡萄酒等。除农副产品外,少数商品还申请了地理标志,如陕西紫阳天然蓝黑板石、江苏东海水晶、青海昆仑玉等。
二、申请注册地理标志的方式
委托权大师申请地理标志证书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所需的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请点击文末阅读商标注册入口原文)
委托权大师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1)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区法人、科研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取得营业执照的产销服务机构。
(二)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集体成员名单。
4、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文件。
5.地理标志产品产品客观存在和信誉的认证材料(包括:县、农业、产品等),并加盖认证材料部门的公章。
6.地理标志上标明的区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和材料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区域范围证明文件。
7.地理标志认证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8.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质量由特定的区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
9.地理标志申请人具有监督检测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2017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简化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材料、方便申请人的通知》。根据通知,商标局将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
1.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的证明。申请人除提供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材外,还可以提供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和声誉。
2、关于地理标志上标记的区域的范围。它可以是县标志、农业标志、产品标志、年鉴、教科书中描述的区域范围,也可以由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域范围证明文件划定。
3、关于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的关系说明。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解释了地理标志商品的具体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和文化因素的关系,则不能单独提交。
4、关于申请人检测监督能力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自有检测人员名单和检测设备清单外,只要再提供自有检测资质证书或者当地政府关于其具备相关检测能力的证明,即可认定其具有检测监督该地理标志商品的能力。
5、关于地理标志商标的变更和转让申请。在注册申请中提交地理标志商标变更或转让申请时,申请人提交的变更或转让材料与注册申请中提交的完全相同的,只能在变更或转让申请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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