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商标的近似性判断、商标与商标的冲突和监管-十象商标网
- 作者: 十象商标顾问 发布时间:2024-01-12 14:34:00
- 摘要
中外商标的近似性判断、商标与商标的冲突和监管
无论是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还是国内企业进入世界,选择一个适合当地消费者口味的当地语言商标都非常重要。在切入主题之前,让我告诉你两个著名商标的命名故事。
第一个是可口可乐中文商标
可口可乐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进入了中国市场,但当时它不叫可口可乐,而是叫蝌蚪啃蜡。Cococola它的发音和蝌蚪啃蜡差不多,但这个中国商标让人想起几只黑蝌蚪在你想喝的饮料里游泳,味道和蜡一样。估计你没胃口喝。可想而知,可口可乐当时在中国的生意并不好。可口可乐花了很多钱在世界各地收集中国商标。据说最后,一位居住在海外的中国人为可口可乐提供了目前的中国商标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在发音和意义上都与Cococola英文商标和可口可乐的产品形象非常合适,是个好商标。
另一个是中国的联想
大大提高了原创性和显著性。独创性和显着性大大增强。
从这两个故事可以看出,商标翻译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翻译问题,而是要考虑各种因素。
在我们的代理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为外国客户的商标取中文名称。外国商标取中文名的常用方法如下:
1.直译法:使用这种方法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原商标需要是一个有意义的词。典型代表是:CoverGirl-封面女郎、Apple-苹果。直译法用的不多,因为大部分原商标都不是有意义的词,或者即使有意义,翻译成中文后也不适合作为商标。
2.音译法: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商标翻译中最常用的方法。根据原商标的发音设计中文商标,力求中外商标的发音一致。Nokia、Sony、Carrefour-这些商标都是家乐福用的。
3.意译法:有时,完全音译或直接翻译后获得的中文不适合作为商标或理想商标。在尽可能考虑发音和意义的前提下,我们创建和设计符合申请人行业和产品特点的商标。Sprite这个商标,直译是小妖精,音译可以是事必利、斯必莱特等特等,但对于冷饮产品,这些名字不够有吸引力,最终的意图翻译方法决定使用雪碧,将产品带给消费者的凉爽感觉更具感染力。
4.兼译法:顾名思义,就是综合运用上述方法。-Wechat、Goldlion-金利来、Starbucks-星巴克是直译和音译的典型例子。
5.省译法:许多欧洲商标都是人名。如果你想翻译每一个音节,相应的中文它会很长,但太长的商标不容易被记住,通常是2-4个汉字的长度。如果太长,有时学会放弃爱,节省几个音节。Budweiser翻译成百威就是省了几个音后得到的。
6.增译法:与省翻译相反的是曾翻译。当音译或直译获得的中文名称难以理解或呼叫时,可以考虑适当添加汉字。
7.臆想法:这是一种不受约束的命名方式,不必受原商标的限制,而只考虑市场、行业和产品的特点以及申请人的公司文化和偏好。我们最近为北欧客户的拉丁字母商标获得了中文名称。原文是:Ingemarsson,该商标是一个姓氏,毫无意义。该产品是一种防止打鼾的小设备。睡觉时把它放进嘴里。申请人希望获得的中文商标能在寂静的夜晚呈现主人公安全入睡的场景。我们为他们设计的中文商标是:静歌。与原商标打头发音Inge有点相似。第二,安静的歌谣可以勾勒出一幅万籁俱寂的画面,从远处轻轻唱歌,催人悠然入睡。
国际品牌对应的中际品牌对应的中文商标随处可见。这些中文名称大多是通过上述方法创建的。这些中文商标有些有意义,但大多数没有具体意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取中文名,无论取得的中文名是否有意义,都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商标授权的法律要求是否违反中国商标法商标授权的绝对条款,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中国消费者的偏好、消费观念和文化习俗;
3.申请人自己的产品和市场等。
中国《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本的形状、发音和含义、构图、着色和外观,或文本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和组合,三维商标的形状和外观相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颜色组合相似,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容易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中不同语言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有关公众容易误解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中外商标之间的含义相似,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下图是我们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商标案例。我想知道你是否认为这两列商标构成了相似之处?
人们似乎对其中一些例子的近似性毫无疑问,如五星和五星fivestar。这样的英语单词很常见,是基本单词。一般来说,只要你学过一点英语,你就能理解它们。因此,中英文商标同时存在,可能会引起混淆或误解。然而,另一方面,英语单词本身相对罕见,两个商标的整体外观不同。我不能同意这样的商标也被认定为类似的商标,例如,在商标中,如黑武士和小黑侠Blackknight及图”,“Mascot图和福神FUSHEN还有图片。我认为这两组商标的整体外观非常不同,不会引起混淆。但我看到商标局的审查员摇摇头,一定有不同的意见。期待着下一个客人对这个问题的分析。
判断中外商标是否相似的重要标准是两个商标混淆误认的可能性,应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外国商标的认知水平和能力
------一般认知水平
------外文词涉及的周知程度
2.英文商标与中文商标含义上的关联性或者对应性程度
------在先商标所有人是否对其商标有其他翻译?
3.引用商标的知名度
4.争议商标的实际使用
5.争议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恶意
中外商标是否构成相似性是一个非常主观的判断,不同的人可能会对相同的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沈律师认为,作为一名代理人,在辩论过程中,我们应该从上述因素出发,尽可能多地为当事人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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