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_企业_管理_机构
- 作者: 商标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2 14:27:56
- 摘要
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其独有的其他商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认证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认证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
原标题:[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
一、什么是集体商标
一个由几个不同的所有者共同拥有的商标被称为集体商标。在一些国家,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也可以作为代表进行注册,有时是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进行注册。
二、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集体商标注册管理办法》(1998年12月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规定,申请集体商标的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集团。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
条件如下:
A.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是一个组织,可以是工业或者商业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单一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
B.必须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批准文件;
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必须制定。
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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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认证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机构栏中公布。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认证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
先查询(非必需程序)
准备申请书。
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缴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费。
商标局约3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
补正标注册申请(非必要程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