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17日成为“青岛品牌日”此举系全国首例_十象买商标网
- 作者: 十象买商标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23:18:41
- 摘要
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对《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对《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情况,解读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设立“青岛品牌日”的决定。每年的7月17
设立“青岛品牌日”
擦亮“青岛制造”名片
品牌是企业、城市乃至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青岛发展最具特色的名片。经过30多年的培育,我市拥有世界品牌500强企业2家、中国名牌产品68个、山东省名牌产品700个,中国驰名商标123个、中华老字号1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总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记者了解到,2017年起,国务院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省政府推动“好品山东”2025年竞争力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前列。
树立“山东唯一区”鲜明导向
鼓励先行先试制度创新
西海岸新区于2014年批准设立,是十九个国家级新区之一,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经略海洋、融合创新、自贸试验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四大战略任务,在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充分发挥《条例》在新区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建议:
树立新区“山东唯一区”的鲜明导向,赋予更高层级决策支持权;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提高新区审批自主权;支持改革探索,鼓励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强化要素资源配置权,保障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纵深推进经略海洋,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聚焦人文智慧绿色发展,全方位推进城市建设;落实《条例》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的规定,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品质之城。
挖掘开发红色资源
传承弘扬革命精神
《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保护传承红色文化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保护红色资源、传承弘扬革命精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今年2月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先后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会以及各层面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区(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实地查看了青岛支部旧址、刘谦初故居和刘谦初红色文化园等十余处红色遗址。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意见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加大贯彻实施力度;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做好统一规划;厘清红色文化脉络,进一步挖掘整理;加强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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