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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和具体做法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2:19:56
  • 摘要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 1.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

    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和具体做法图
  •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这一规定,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第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如果离有效期限届满仍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或者已经超过了有效期限,则就不存在注册商标续展的问题。

  • 第二,需要继续使用。如果一个商标在注册以后没有得到使用,或者在期限届满之前一段时间没有得到使用,并且注册人也不想去使用,也就不存在注册商标的续展问题。

  • 第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如果注册人希望继续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续展申请。申请续展注册的时间为: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的六个月内。在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的六个月内,注册人可以随时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如果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没有能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以便注册人在此期限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因此,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申请的期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的六个月,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即宽展期,两者相加恰好为一年。

  • 如果注册人在宽展期届满后仍然没有提出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即注销其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在有效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 2.注册商标续展的具体做法

  • 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之前,注册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 申请时,一个商标一份申请,每个申请都应当向商标主管机关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五份,并交回原来的《商标注册证》,并按照规定缴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费和注册费。如果注册人是在宽展期内提出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申请书还应当写明有效期过期的时间,并按照规定缴纳续展迟延费。商标主管机关收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以后,原则上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名称及图形、使用商标的商品、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查。商标主管机关经过审查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即予以核准,并将原来的《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则不准其续展,并以书面形式驳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对商标主管机关驳回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审。

  • 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 注册商标经过核准续展注册以后,应当称为续展注册商标,即该商标是经过续展注册的。《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十年。按照这一规定,注册商标可以一直续展下去,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十年。

  • 至于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应当如何计算,按照1995年国务院批准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白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如某商标于1985年7月1日注册,1995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届满,经过续展注册,自1995年7月1日起继续有效,并至2005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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