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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2:06:10
  • 摘要

    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2.民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3.著作权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4.专利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其他有关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图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该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抢注未注册商标,直接仿冒未注册商标等行为,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市场行为基本原则。如果未注册商标构成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它们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可援用该法第五条的规定,来保护未注册商标。

  • 2.民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其在先使用且具有相当声誉的未注册商标虽不享有经法律确定的权利,但享有合法的民事利益,自应受到民法的保护。当然,这种保护只是民法的一般保护,与注册商标所有人(民事权利人)所享受的保护有层次与程度上的区别,不能将两者相提并论。

  • 3.著作权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组成,实践中多是文字与图形等构成要素结合构成的组合商标,它们通常以优美的图形,辅之以漂亮的美术字附置于商品之上。如果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这些商标无疑属于美术作品的范畴,有的甚至是上乘的艺术作品,而美术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之一。

  • 很明显,构成商标的美术字、图案、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是可以作为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未注册商标与美术作品都属于无形财产的范畴,是创造者脑力劳动智慧的结晶,商标使用人运用《著作权法》保护其未注册商标应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第一,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必须同时是著作权人。未注册商标是使用该商标的企业自己设计、绘制的,从该商标创作完成之日起,企业就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该商标尽管不是企业自己设计的,但美术作品的作者将著作财产权转让该企业,企业一旦将此美术作品用于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成为商标,则以著作权继受主体的身份享有著作仅。第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必须是专有使用权人。比如,美术作品的作者与企业签订了独家使用合同,只授权该企业独家使用其美术作品;或者设计商标的企业只将该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之上,而没有以著作权人的身份许可他人使用。第三,未注册商标的图案符合作品的条件。

  • 4.专利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法的保护。外观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具有美感的创作,它与用作商品识别标志的商标不同,但二者都是置于产品的表面或商品的包装上,都可以由某种图形组成,对产品起到美化和装饰作用。而一个设计得好的商标和外观设计都会引起消费者的兴趣,刺激他们的购买欲。因此,精美的商标图案是完全可构成外观设计的一部分。但是,企业如果暂时不能或不愿申请商标注册,则可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运用《专利法》来保护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运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未注册商标应符合以下三个要件:①该图案必须附置于外观设计产品之上,且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一部分,而不能游离于外观设计之外;②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必须是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③保护对象只能是商品商标,而不适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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