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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1:57:31
  • 摘要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类型(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 著作权的利用是指依据法律对著作权的权利进行使用,主要涉及著作权许可使用、转让、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问题。著作权的利用制度,一方面为著作权人实现其财产权利获得报酬提供了渠道,另一方面便利了公众对作品的利用,从而实现了以著作权制度鼓励作者创作、促进作品传播之目的。本节主要对下列内容进行介绍: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特征和具体形式;著作权转让的概念、特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以及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以及法定许可的情形。本节详细向著作权人介绍了如何利用其著作权,使其权益有效利用;同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用他人的著作权的法定情形进行了阐述,使其在利用他人作品的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图
  •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

  •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具有如下几个特征: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除专有许可外,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提起诉讼。

  •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类型

  • 1.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它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特定的方式独占使用作品。著作权人发出专有许可证后,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都无权以许可证所列举的方式使用作品。在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的条件下,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将自己取得的专有使用权再向第三人发放专有使用许可证或一般使用许可证,即是否享有从属许可权,应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许可使用合同没有明示的约定,则被许可人只能自己行使权利,不能再许可第三人行使。”

  • 2.著作权的一般许可使用。它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非独占地使用作品。著作权人可以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相同的方式许可多人使用同一作品,著作权人自己也可在上述范围内使用作品。(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概念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著作权的某一权能或多项权能的使用而达成的协议。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许可人,获得授权而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许可人。许可使用在当事人之间通过许可使用合同实现,自愿合法的许可使用合同可以有效确定合同缔约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为合同目的的实现提供充分的支撑。

  • 2.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 第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必须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例如发行权、复制权。许可使用的权利可以是一项,也可以是多项。

  • 第二,许可使用的性质。合同应约定是专有使用权还是一般许可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指被许可人取得使用权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人不得将同种使用权许可给第三人,且许可人自己也不能享有此种使用权。一般许可使用权是被许可人取得作品的使用权后,许可人还可以在合同有效期间将同种使用权许可给第三人,同时自己也可以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许可使用的性质,如未作约定,法律认为取得的是一般许可使用权。

  • 第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主要是许可使用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

  • 第四,付酬的标准和办法。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依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

  • 第五,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违约情形,这就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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